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针对网民反映强烈的网络直播“打赏”严重冲击主流价值观等行业突出问题,国家网信办、全国“扫黄打非”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5日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行动(6月8日《河南日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直播平台迅速发展。网络直播属于粉丝经济,主播与节目的人气取决于用户量、点击率、用户观看时间。直播的节目人气越旺,主播获取的经济报酬也就越高,因此,很多的主播为了吸引粉丝、提升人气,不惜用黄色、暴力、炫富、封建迷信以及赌博欺诈等不良内容来取悦受众,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和不正当要求。可以说,网络直播正在成为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滋生传播的“重灾区”。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并经核查取证,首批依法依规对“皇冠直播”“嗨够直播”“UP直播”“月爱直播”等44款传播涉淫秽色情、严重低俗庸俗内容的违法违规网络直播平台,分别采取约谈、下架、关停服务等处罚;对“幺妹直播”“触手直播”“9158美女视频”“喵播”“么么直播”“蜜桃直播”“啵比直播”等平台传播网络低俗直播内容做出行政处罚。

  网络直播不是法外之地。《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4.25亿。有机构预测,中国网络直播市场规模预计在2020年达到150亿美元,面对这样的广阔前景和市场体量,监管不能缺席,相关部门及网络直播平台要负起相应的监管责任,严厉打击网络直播乱象,企业和平台需切实扛起自己的社会责任,主动作为,共同构建好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更重要的是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需要互联网各方以法律为准绳,以秩序为基础,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道德良知。

  加强和完善网络直播行业的立法,构建科学完善的网络直播平台法律管理体系,细化法律法规的条例,明确法律禁止的网络直播行为,用法律法规严格管理网络直播,使网络直播平台管理有法可依,对触及红线的网络直播平台、网络直播主播要依法严惩,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直播行为,严肃追究相关直播平台责任,提高网络直播乱象的违法犯罪成本,遏制网络直播乱象。坚持标本兼治、管建并举,在进行专项整治的同时,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探索实施分级分类管理规范以及网络直播打赏、带货管理规则,形成激励正能量内容供给的网络主播评价体系,建立严格的网络直播准入机制,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对于直播内容的审查力度,努力营造积极健康、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相关部门要加强文明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抵制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底线的网络直播乱象,强化直播行业自律,推动网络直播行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llyj/tjcaw-iircuyvi74996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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