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缺受理"可成为普遍推行的行政规则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我以为今天办不了,没想到派出所受理了!”昆明市民解女士11日到该市盘龙区新迎派出所办理购房落户,忘了带房产证复印件,但盘龙警方日前推行的“容缺受理”制度,为她免去了再跑一趟的麻烦(5月13日《北京青年报》)。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后再受理”是户籍窗口的通常要求。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5月1日推行的户口、居住证、身份证“容缺受理”制度,打破了这一传统。如果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由窗口民警出具容缺补正材料通知书,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后,窗口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需补缺的材料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非现场方式补正。

  应该认为,“容缺受理”制度的提出就是值得赞扬的。一般而言,行政相对人只要求行政权力能够按章审批,提高行政效率就行。至于所需要的材料不全,只能怪自己,也只能等材料齐全再去申办。而政府部门提出“容缺受理”,就是站在行政相对人的立场上,才能“网开一面”,想起这个主意。同时,现在许多政府都向浙江学习,提出“最多跑一次”的服务要求。我觉得,“容缺受理”其实就是“最多跑一次”的发展和补充。正因为有了“容缺受理”,让市民缺少的资料事后补充,通过传真、邮寄和网上办公传递到审批部门,才更能保证市民办事“最多跑一次”成功。

  对于“容缺受理”,市民肯定是欢迎的。可能有人会担心,假如申报者缺少的材料,虽然作出了补齐材料的承诺,但最后却没有按时补齐材料,怎么办?这其实是不用担心的。应该说,大多数人会恪守诚信,履行自己的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即使有少数人失信,政府也不是没有办法。事实上,政府先行办理只是一个环节,办理之后还会继续监管,何况政府有行政、经济、法律等诸多手段,即使到最后,还可以撤销行政许可呢。这应该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

  不过,昆明的“容缺受理”虽然是面向老百姓办事,但“面”太窄了,范围只是一个区,具体的内容只是派出所办理落户;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办理的其他诸多事项,并不能享受“容缺受理”的待遇。既然是一项惠民良策,为什么不普遍推行?

  相比之下,倒是广州市海珠区做得更好。从今年3月起,海珠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多领域、广覆盖的“容缺受理”服务,为企业、市民再辟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涉及政府的数十个领域的95项事项,其中第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涉及17个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城管局、卫计局、质监局、人社局、民政局、食药监局、教育局、气象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同时,政府把这些具体项目的“可容缺材料”“补齐方式”和“容缺时限”公之于众,工作人员在为市民提供“容缺受理”服务时,只需对着清单“按图索骥”即可,这也是市民按章办事、监督政府的“把柄”。

  广州市海珠区的做法更值得普遍推广。这里的经验应该有三条:一是,要把“容缺受理”作为所有行政机关的基本原则之一,和“最多跑一次”一样成为基本要求;二是,要把“容缺受理”扩大到与市民直接关联的所有行政机关;三是,要对行政机关应当和可以“容缺受理”的具体项目和材料列出清单,公之于众,共同遵照执行。

  笔者甚至还有一个建议:行政机关决定“容缺受理”的项目和材料不能只由行政机关自己决定,而应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经上级行政机关审核批准,从而防止一些官员怕出乱子、不肯放权的问题。

  总之,对“容缺受理”我们应该有一个积极的态度。老百姓希望这样,政府也必须积极响应。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gztt/tjcaw-iharvfht87352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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