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提升公益诉讼共赢效果

时间:2021-05-20 来源:天津长安网 作者:佚名

  凝聚共识提升公益诉讼共赢效果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7月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最高检、省委部署,始终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发力点,通过公益诉讼有效帮助政府解决社会治理的难题,提升了法治政府权威。截至2018年6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434件,提起诉讼63件,取得良好效果。

  以服务大局为前提,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湖北省检察机关将公益诉讼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改善、促进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检察机关聚焦大局、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水平,主要从以下方面统筹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牢牢把握工作原则,确保正确方向。着重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既加大办案力度,又在具体案件中注意办案方式方法,避免给当地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二是坚持既保护公益又促进发展的原则。在坚决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注意把握好政策界限,防止对涉事企业“一棍子打死”,实现保护环境、保障发展、服务企业“一案三赢”的良好效果。三是坚持既监督又支持的原则。既通过办理案件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形成各司其职、共促发展的良性循环。

  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作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围绕大局的具体举措。先后5次向省委、省委政法委、省人大专题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正式立法后,又2次向省委专题汇报,积极推动将公益诉讼纳入2018年度省委重点工作。去年,湖北省检察院在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环保案件办理情况和司法改革情况的过程中,把公益诉讼作为重点内容予以报告,得到了人大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积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交流,特别是注重运用已办典型案例来消除顾虑,争取理解和支持。今年5月,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专门文件,从基本要求、工作部署、机制衔接、经费保障、个案办理等各个角度,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法院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目前全省11个市、县两级地方党委政府出台专门文件,支持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把组织领导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有效服务大局的基本保障,将公益诉讼纳入党组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湖北省院党组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公益诉讼工作;明确要求工作推动不力的市级院检察长到省院说明情况;强化督促指导,省院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加大考评权重,在行政检察工作中将80%的分值置于公益诉讼工作,并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市县两级检察院落实省院重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项考评。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组加强统筹谋划,检察长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点环节出面协调、重要案件自行办理,市县两级院共有20名检察长、164名副检察长直接办理了公益诉讼案件。

  以凝聚共识为基础,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好公益保护者

  我们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加强沟通,依法履职,确保每件案件的办理都有好质量、高效率和共赢的效果。

  开展“大走访”,积极争取行政机关理解和支持。在全省统一部署,三级检察院主动走访环保、林业、国土、水利、财政等行政机关,走访当地重点企业,走访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农村集体组织。既消除分歧,阐明公益诉讼对于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积极作用,又针对行政机关社会治理的难题,摸排一批有价值、需要检察机关积极介入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有效解决当地生态环境问题,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打下了良好基础。

  做好沟通协作,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平台建设。湖北省检察院根据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争取行政机关支持,在“两法衔接”平台基础上积极探索检察公益诉讼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扩充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开放的案件信息,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和数据库的开放方式和内容。各级院积极和政府法制部门沟通,建立与相关行政机关的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培训、联席会议等制度的具体运行模式,有效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省检察院和省国土厅会签了通过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文件,全省9个检察院就公益诉讼工作和当地环保、国土、林业等主要行政机关会签了专门文件。全省各级院和主要行政机关共召开联席会议105次,通报重大案件情况68次,有效形成了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良好制度环境。

  加大类案办理,有效助推依法行政水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绝不简单地就案办案,而要注意及时总结案件办理规律,加大类案办理力度。通过一件案件的办理,举一反三,帮助政府在一个领域、一个时期解决社会治理的难题,有效树立政府权威,达到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如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辖区内的长江沿岸非法码头问题突出,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后,政府组成专班处理,最终搬迁辖区内11个非法码头,恢复长江岸线本来面貌。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共通过公益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专项整治30余次,解决了一批困扰民生的问题。另外,要注重把每一次公益诉讼庭审作为宣传公益诉讼职能、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法治教育课。去年7月以来,湖北省共有499个行政机关、2304人次参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旁听。

  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办案工作

  始终牢固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把公益诉讼办案工作作为服务大局和工作成效最根本的检验,突出办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案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

  以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湖北是长江径流最长的省份,湖北省检察机关始终把工作重点聚焦于长江流域,截至目前共办理涉及长江公益诉讼案件71件。为给长江绿色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检察机关从2018年6月至2019年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将监督重点置于非法排放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非法占用、破坏长江沿线防护林,非法侵占或少批多占长江流域岸线水域空间等突出违法情形,集中办理一批有影响、有实效的案件。全省各地还就食品药品安全、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填埋、污染饮用水源地等突出民生问题,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重点,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

  完善公益诉讼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内部协作,积极加强民行检察部门与侦监、公诉、控申等部门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出庭应诉方面的协调配合,目前,湖北省各级检察院公诉部门共参与公益诉讼庭审工作76人次。此外,检察院还积极建立司法警察参与调查取证的常态机制,建立民行部门和侦监、公诉部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形成了办案合力。坚持上下一体,探索在省、市检察院实行公益诉讼指挥协调机制,对于重大疑难或者有阻力的案件,通过督办、交办、参办、领办等多种办案模式,调配充足力量办理案件。严格执行线索统一管理制度,所有线索报市检察院备案,重大案件线索报省检察院备案,对每一件线索的走向处理实行跟踪问效。

  以推进智慧检务为平台,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智能化水平。结合湖北省公益诉讼案件特点,积极探索推进公益诉讼智能化系统,推动人工智能与公益诉讼工作深度融合。目前在线索自动收集、研判,调查取证的指引,文书自动生成,法律法规和鉴定专家库的建立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全省积极应用高科技技术和设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有22个基层院采购了无人机。武汉等地还积极通过区块链和卫星扫描技术提升调查取证的智能化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按照中央、最高检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继续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与监察委员会、行政机关、法院、社会组织等各种主体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度的有效衔接机制,进一步积极探索公益诉讼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的办案模式,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tjcaw.gov.cn/gd/llyj/tjcaw-ihfxsxzi09994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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