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赤膊光膀”呵护城市文明
济南这次开展夏季集中整治不文明行为的消息引发不少关注。有网友认为,在夏季赤膊光膀确实影响美观,整治有利于消除不文明现象。但也有人提出,夏季光膀子是为了凉快,认为这样的整治“没用”。笔者认为,集中整治夏季不文明行为,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和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市民的文明素养不断提高,公共意识也在不断提升,但仍有一些人不拘小节、破坏规矩,在公共场所随心所欲。以夏季纳凉为例,文明纳凉是诸多城市的共同呼吁。然而,每年这个时候,在一些公共场所,不和谐、不文明的纳凉行为并不少见。比如,我们时常能见到脱了鞋倒在公共长椅上睡觉的人;也能见到在公园草坪上搭帐篷、烧烤、乱扔垃圾的人;还能见到聚在小区光着膀子、大声嚷嚷玩扑克的人……这些不文明行为,不仅给他人带来了不便,也给我们的城市添了堵。
诚然,夏季纳凉是市民的刚需,但公共场所不是自家炕头,而是大家共享的资源,赤膊光膀等不文明纳凉行为明显不妥。文明纳凉需要市民的自律,同样需要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引导。因此,济南市结合季节特点,将赤膊光膀等不文明纳凉行为列入整治范畴,契合公众利益和群众呼声,我们应当给予支持和维护。事实上,除了济南,全国多地均曾出台措施整治光膀子等不文明行为。比如,今年5月1日起,《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根据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赤膊的,不听劝阻的,由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5月,天津静海警方以及和平警方均对赤膊男性给予了处罚。
对不文明纳凉行为进行处罚当然不是目的,其根本目的在于促进城市文明,革除市民陋习,倒逼市民增强公共意识,养成文明习惯。文明的距离需要用细节丈量。针对季节特点、抓住时间节点,整治不文明行为,也是推进城市文明的题中之义。不难看到,整治夏季不文明行为,与有关部门在春节、国庆等旅游旺季整治不文明旅游行为一样,这样的时间节点,往往也是不文明行为的“高发期”。只有通过集中整治,才能有效遏制不文明行为的潜滋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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