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试点评价律师专业水平

时间:2019-08-20 来源: 作者:

  新华社银川8月20日电(记者杨稳玺)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在银川市率先开展律师专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有关部门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选聘教学、科研岗位职务的参考。

  据自治区司法厅介绍,律师专业水平评价采取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评定程序包括申报、评审、公示、颁证等环节。律师专业水平评价划分专业,范围限定为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9个专业,参评律师具有法学博士、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士学位的,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分别连续执业3年、5年、7年以上,其他参评律师应当在相关专业领域连续执业10年以上。

  此外,每名律师参评的专业不超过2个,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不影响其办理参评专业以外的其他律师业务;没有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也可以从事该专业律师业务。已获得2个专业律师称谓的,可以在注销其中1个或者2个后,申报其他的专业律师,但每名律师同时拥有的专业律师称谓不得超过2个。

  宁夏律师协会将成立“宁夏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考评全区参评律师的专业能力。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的律师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法学教学科研单位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着重从政治表现、诚信状况、专业知识、执业能力、实务经历、职业道德等9个方面对律师进行评定,专业律师评定无名额限制且不与律师职称制度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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