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闹市捡到“怪鸟”却为国家保护动物,警民接力救助
(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黄滢月) 5月30日19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队民警接到一位群众报警,称其捡到了一只不知什么品种的怪鸟,可能是国家保护动物。民警经多方核实后,警民联手接力救助,将小鸟交由野生动物保护站妥善安置。 当天,报警人王女士在沙坪公园后门附近树丛中发现了一只灰色尖嘴的“怪鸟”张开翅膀不停地扑腾,但无法飞翔。看见它一副嗷嗷待哺的样子,担心她飞不起来被附近的流浪猫或者流浪狗伤害,好心的王女士将其带回家中喂了鱼和肉,因为不知道后续如何处理是好,所以拨打110求助。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王女士家中,发现该鸟极不常见,虽然身形硕大但身上还有绒毛,判断是只雏鸟,暂时还不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不能直接放飞回归自然。随后,民警找来纸箱将鸟暂时放在里面带走,交由专业人员救助。 民警随后迅速与野生动物保护站取得联系,经工作人员确认,该鸟儿为夜鹭,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通常栖息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并在早晨、黄昏和夜间活动,以鱼、虾、水生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 专家表示,在重庆的中心城区闹市出现夜鹭这种鸟类,充分说明了城市、社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在逐渐提升。弄清楚了鸟的身份后,民警将小鸟带到派出所小心安置。随后,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赶到,办理了相关移交手续。保护站工作人员称,会给小鸟做进一步的检查,等到能够放飞的时候,会将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醒,一旦发现野生动物幼崽,请勿伤害它们,应先仔细观察有没有他们的父母在附近,如果他们的父母在附近,可以轻轻地将幼崽放到离父母近一点的地方,然后等待父母将其接回。如果附近实在没有发现其父母,或发现有其有不慎受伤等不具备独立生存能力时,请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妥善处置并实施救助,请大家共同保护、爱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美丽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 |
原文链接:http://www.pacq.gov.cn/rdjj/2021/0531/106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