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不可用力过猛
日前,山西省大邓乡赤邓村发布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因其中提及“葬礼不准披麻戴孝,违者转学上户不予办理”等内容而引发广泛争议。对此,虽然发布“最严村规”村主任致歉,称急于推动移风易俗,措辞不当,但这也反映出基层治理面临的尴尬与困境。
现实层面,乡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确实屡禁不止,正常的人情往来已经异化为村民难以负担的“人情债”。就拿赤邓村来说,“一年之内将近有二百多天的红白事宴,村民们一年内总共就挣大概四五万,光礼金就要占到百分之二十左右。”倡导移风易俗,需要基层组织积极作为,拿出相应的行动来,让陈规陋习稳步退出历史舞台,还乡风以文明。
但“一刀切”地限制各种红白喜事,显得有些不近人情,将村民个人行为与民生手续挂钩,更是粗暴和违法的表现,最终只得落个于情于理都备受指责的境地。不合法的村规,虽然从出发点上看,是在追求乡风文明,但由于手段违法,也就达不到有效治理的目标。
乡村治理必须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失去了法治的基础,自治难免会触雷触礁。其实面对基层治理难题,赤邓村原本就有很好的治理办法。“道德银行”将村民的优秀道德行为兑换成一定积分存入账户,村民可去超市兑换等价日用品,充分体现了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德治要求。发挥好“道德银行”的正面引导作用,比一纸禁令更能赢得村民的理解和认同,也更能体现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引领作用。
移风易俗的正确打开方式,应该首先从树立榜样、柔性引导开始。基层党员干部带头厚养薄葬、抵制歪风邪气,用实际行动做好表率,让广大群众有样学样。要用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宣教力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稳步改变群众的观念,从而得到群众的理解。
移风易俗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想将好事办好,还需深入开动脑筋、对症下药、稳步推进,切忌操之过急、用力过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