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这些工作获世行营商报告认可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近日,世界银行发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从去年的46位跃升至31位,连续两年入列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在世界银行对经济体营商环境评估的10个一级参评指标中,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负责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指标均有提高,全面拉升中国营商环境“平均分”,充分展现中国法院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作为。
在评估周期内,人民法院是如何对标国际、加大改革发展步伐,助力中国营商环境“快速提分”?是什么让司法质效提升明显?是什么让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显著增强?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学专家。
司法程序质量改善全球第一
世界银行对“执行合同”指标的考察,深入到立案、审判、执行、文书公开的各个环节。
在世界银行的十项评价指标中,“执行合同”这一项,我国排名上升1位,总排名居世界第5位。世界银行评价在这一项下中国的改革亮点是:“通过规定可给与的和同延期次数上限和将延期限于不可预见和例外情况,提升执行合同的便利度”。
经测算,在中国大陆地区,本地企业家解决商业纠纷平均耗时496天,费用为索赔金额的16.2%,均好于地区平均水平。司法程序质量改善,满分18分,我国得分16.5分,是该指标的“全球最佳实践者”,排名全球第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肖建国评价说:“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改革成效的综合反映,表明立案登记制改革、大力推进司法公开、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国际社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
据了解,在《报告》评估周期内,最高法修改完善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明确休庭、延期审理的次数、情形、程序、时间间隔等,力求提高庭审效率。此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公开审判流程信息的规定》,要求上网公开“平均审理期限”“结案率”“单一案件审判流程”等信息,增强司法透明度。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法院内部分工协作的工作职责,促进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顺利衔接和高效运行,保障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
办理破产指标得到极大改善
破产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也是各经济体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世界银行发布的《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办理破产”是评价全球各经济体营商环境便利度的10项一级指标之一。
《报告》显示,在评价市场救治退出机制与质效的“办理破产”指标排名中,中国位居第51,与去年相比上升10位。其中,考察现有破产法律制度充分性和完整性的“破产框架力度”指数得分13.5,高于经合组织高收入国家平均值,处于全球先进水平。
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长关丽介绍说,为强化审判执行破产工作,2019年3月,最高法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对标世行营商报告评价体系,对破产受理后借款的清偿顺序、单个债权人的知情权、债权人会议表决机制、管理人处分债务人重大财产的权限和程序等问题一一回应,进一步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为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国法院已经设立98家清算与破产审判庭。2019年初,深圳、北京、上海三地先后设立破产法庭。2019年2月,最高法下发《关于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的通知》,为破产审判专业化提供审判管理保障。
同时,最高法不断完善全国法院破产案件办理平台,实现对破产程序的全程追踪,通过与执行查控系统对接,便利破产案件中对债务人财产的查询,降低企业破产成本。继续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理,在坚持依法受理和不损害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理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大力推动破产费用保障、管理人行业自律等破产审判配套机制的优化。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全国各省市区共成立了42家破产管理人协会,各地共出台关于政府法院联动协调处理破产案件的文件30个,有效推进了破产制度实施。
关丽说:“通过上述举措,并在国办及其他部委的大力支持下,下级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办理破产’指标的制度机制和实施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根据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中国改革备忘录》中反映的情况来看,我院今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司法解释中的2条规定被世界银行认可,指标排名有望得到提升。”
关丽坦言,其中“回收率”指标各项数据可能改善不明显,究其原因,除了“回收率”指标本身评估的方法论比较特殊,难以通过立法或者制定司法解释直接提升之外,主要还在于该指标的提升是一个包含了理念、法律制度、经济效益整体在内的系统性改革过程,除了法院工作之外,需要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等多方协同配合,共同努力、持续推进。
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获认可
《报告》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用于评价在投资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法律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中国这一指标排名第28,与去年相比上升了36位。
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019年4月,最高法出台《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就股东权益保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规定,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提到下一步的“提分计划”,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将致力于民商事领域司法解释立、改、废工作;促进统一裁判尺度,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强化诉讼自动化、便利化、透明化;注重立审执各部门人才队伍的充实与培训等。“提升当事人的司法体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