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诉讼中心让裁判更有温情

时间:2019-10-31 来源: 作者:

  胡建兵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纠纷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法院也常常难以判定孰是孰非。如果直接运用严肃的法律条文来处理家庭纠纷,虽然合法,却不一定合情合理,从而让普通当事人难以接受裁判结果,甚至在官司打完后,造成家庭关系的破裂。

  法院是化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近日,河南省首个家事诉讼中心在宁陵县人民法院成立,标志着该院家事审判改革探索进入新阶段。该家事诉讼中心以完善的家事审判硬件设施为依托,以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为核心,引入社会调解、陪护机制,并设有专门的接待室、家事社工工作室、家事调解室、会客式及圆桌式家事审判庭、心理辅导室、儿童观察室、反家暴庇护中心等功能室。

  有了家事诉讼中心,法院更有温情。庭审过程中,家事诉讼中心把审判庭改成了“会客厅”,改传统高台式审判法庭,变为“圆桌式”布置;用“丈夫”“妻子”“儿子”“父亲”“母亲”等代替冷冰冰的原告、被告等法律称谓;法官采取“拉家常式”审判方式,软化双方对立情绪,凸显家人亲情,从人文关怀等方面为当事人着想,在法、理、情之间找到最好的结合点。

  设立家事诉讼中心是家事审判诉讼改革的创新。在家事审理的各个阶段,应该贯彻调解优先原则,尝试“权威劝解、典型感化、亲情触动、说服帮教”的调解新模式,帮助法官断好家务事,通过对亲情关系、婚姻关系的修复,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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