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刚性遏制校园欺凌
席文
近年来,校园欺凌恶性事件屡见报端,人们逐渐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日前,正在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围绕校园欺凌现象展开探讨,让这一现象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据媒体报道,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等,其中,新增设的校园欺凌防控措施引发了公众更深入的思考。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遏制校园欺凌现象、保护未成年人,必须让法律“长牙齿”,真正发挥法律法规的刚性作用。为此,此次修订草案增加了许多具体措施,如规定学校应当建立校园欺凌防控制度;学校对校园欺凌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处理,并通知被欺凌和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监护人;学校应当配合有关部门根据欺凌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依法对实施欺凌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予以教育、矫治或者处罚;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应当给予及时的心理辅导和教育引导等,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家庭各方的责任,夯实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基石。相较于现行法律,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更加具体,也更具有操作性,为治理校园欺凌这一顽疾提供了有力抓手,彰显了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立法品格。
对校园欺凌的治理,“防”比“治”更重要,早期干预比事后惩戒的意义更加重大。因此,学校和家长要筑牢校园欺凌的第一道防线,注重“抓早抓小”,对任何苗头高度重视、及时介入。学校应当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和处理机制,严肃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对性质严重的行为,要及时送交相关司法部门,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给予应有惩处。特别是对某些因年龄或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未成年人,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社会组织等依法进行社会化帮教或强制性矫治,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安全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