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必扫 除恶务尽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有黑必扫 除恶务尽 保证人民安居乐业
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黑恶不除,则民不安、国不宁。扫黑除恶这场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号令即出,动若风发。
2018年2月8日,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对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从中央政策指导到地方具体实施,一场全国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展开。
中央有部署,贵州有落实。
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千钧之力、雷霆之势,向黑恶势力发起强大攻势,提出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紧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小案,又狠抓影响当地发展的要案。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贵州省共侦办涉黑涉恶案件396起,刑事拘留4997人、起诉2225人、一审判决生效1695人、二审判决生效959人,收缴枪支87把,冻结涉案资金268785.7余万元,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
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
重拳出击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贵州省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警力、专案专办,确保案件准确定性、快速侦办。
插手民间经济纠纷、故意伤害他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长期以暴力威胁、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非法索取债务这是贵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破的一起典型案例。此案中,以江某国为首的12名犯罪人员被依法严惩。
江某国,1983年7月在四川省资阳市出生。18岁因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被劳动教养一年;22岁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于2012年9月刑满释放。
2016年6月,江某国成立贵阳市南明区猎狐信息咨询服务部。该服务部干的却是打着律师追债的旗号,以暴力、软暴力等方式替他人收债,实施非法拘禁、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
为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江某国先后招揽四川省资阳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刘某、江某军、朱某、朱某康等11人加入该犯罪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江某国犯罪团伙在贵州省惠水县庐山镇中学、黔西县协和乡小学、贵阳火车站、南明区花果园等处,给被害人及当地群众造成了极大的心理恐慌,给律师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社会影响恶劣,危害极大。
2018年1月,以江某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被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的一名刑警在办案中发现。
2018年7月16日,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对江某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立案侦查。
2018年11月6日,贵阳市云岩区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
2018年11月17日,云岩区法院受理云岩区检察院移送的江某国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2018年12月21日,贵阳市云岩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江某国等12名被告人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国、刘某、江某军、朱某等1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十六年至两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今年3月27日,贵阳市中级法院终审认定决定维持原判。
贵州省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依法铲除了一批危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据悉,贵州省先后组织开展206次专项督导、重点督导和专案督导,对发现的涉及保护伞的线索,全部移交纪委监委。同时,对涉警的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实行省公安厅直接侦办或通过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异地关押等方式,排除各种因素干扰,为重大案件的突破提供有力保证。
依法办案
组建专家库 建立长效办案机制
今年年初,贵州省高院从全省法院确定了42名刑事审判专家和92名刑事审判业务骨干,并邀请贵州大学3名教授为特邀专家,组建了137人的扫黑除恶专家库。
据了解,扫黑除恶专家库的组建,全面提升了刑事审判队伍审判业务水平。遇到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可以提供智力支持,为案件正确审理提供客观、中立、权威的专业判断。
贵州省三级检察院共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85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团队,组建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省、市、县三级检察院55名员额制检察官入选专家人才库,严格落实捕诉一体要求,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由同一办案主体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能力和水平。
贵州省、市两级公安机关均成立了不少于30人的扫黑除恶专业队,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由骨干和尖刀组成的工作专班,并在全省组建了由137名民警组成的专家人才库,全面推进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同时,贵州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省纪委省监委联合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坚持将专项斗争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其中,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三个到位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的做法得到最高检推介。
省纪委与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协作机制,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案件评查后,将评查结果抄送纪检监察组。以大约谈、大走访、大教育为抓手,层层约谈、层层走访,将随机性抽查变为全面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斗争督导全覆盖。实行省检察院班子成员、专委、厅级干部分片督导市(自治州)检察院专项斗争工作制度,采取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各地检察机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
此外,今年年初,贵州省高院明确提出九个一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和五个一工作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被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作为工作做法和经验认可推广。
广泛动员
坚定群众同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
只有让群众更加自觉主动地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才能真正形成扫黑除恶的合力。
铜仁市松桃自治县针对少数民族村寨较多的实际情况,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制作成双语音频,通过广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循坏播放,实现了全县所有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覆盖。创作了扫黑除恶苗歌,在广大少数民族村寨中进行宣传和广泛传唱,并在全县进行推广。
通过宣传,松桃自治县少数民族党员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大大提升,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入脑、入耳、入心。
据不完全统计,该县共传唱扫黑除恶苗歌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次。
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乡,高坡乡是一个少数民族乡,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深入推进,高坡乡结合实际,用汉语和苗语向各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
走进花溪区高坡乡,远远地就能听到村广播里正用普通话和苗语轮流播放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知识。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氛围,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高坡乡结合乡情,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开通了双语广播系统,以乡广播站为中心,用汉语和苗语向各村群众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和法律知识,助力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
同时,该乡突出特色,利用周末或赶集日,录制扫黑除恶普通话、苗语双语广播宣传音频,全天播放。广播内容主要围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分析黑恶势力的主要表现形式等,让大家切实了解什么是黑恶势力,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在群众中入脑入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类似这样的宣传动员,在全省城乡广泛开展。
为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各地还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网上网下等多种方式宣传,在社区、街道、车站、乡村等人员集中区域,设置展板、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两高两部《通告》等,坚定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省扫黑办制定出台涉黑涉恶举报线索办理工作办法,规范举报线索的登记、分流、核查、反馈、督办等工作,确保群众举报的有效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攻坚期。贵州省政法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背后关系网保护伞、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放,持续打好线索摸排核查攻坚战、大案要案攻坚战、深挖彻查攻坚战、综合治理攻坚战、宣传发动攻坚战,保持对黑恶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努力在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行动上实现新突破,在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长效化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靶向性、掌握主动权上实现新突破,在除恶务尽上实现新突破,在排除阻力干扰、攻克重大复杂案件上实现新突破,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法治化水平上实现新突破,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上实现新突破,在营造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上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