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脸识别没必要“谈虎色变”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秦安

  近日,郭某因不同意接受动物园要对年卡进行人脸识别的要求,而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这起“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旋即引发舆论关注,因为在很多人看来,这不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诉讼,更是牵涉到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权界的重要问题。

  毫无疑问,人脸识别已是人工智能浪潮中最火热的技术之一。目前,它正大规模走出实验室,走入各行各业,方便了生活、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也因此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标配”。与脱氧核糖核酸(DNA)、指纹和虹膜识别等类似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相比,人脸识别技术有着易于采集、成本低廉、与人类自身识别习惯相符合等独特优点,因此该技术的应用场景非常广泛。就我国而言,在“数字中国”的发展浪潮中,人脸识别正在深度融入社会管理、公务服务、安全保障等方方面面。

  作为一种技术应用,人脸识别的发展势头已不可阻挡。而审视舆论场中的种种疑虑,聚焦的其实无非两方面内容:其一,运用“刷脸”技术的视频采集设备越来越普及,会不会对人们的隐私权带来威胁?其二,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会不会带来新的歧视与不公,并对人类既有的道德秩序形成挑战?这样的担忧,基于太多现实的信息泄露案件,不断放大着人们对人脸识别的恐惧。但事实上,技术是中立的,技术和技术应用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对于技术在应用中凸显出的问题,需要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制度、打好“补丁”来解决,而不是对技术本身持否定和拒绝的姿态,“倒洗澡水把孩子也倒掉”。

  就眼下来看,我们正迎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交汇期,人工智能将为经济社会发展打开更大的可能性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以人脸识别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技术是我们实现“弯道超车”甚至“换道超车”的重要机遇。正因此,尽管在现实应用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技术潜力还有待挖掘,应用环境还有待优化,人才瓶颈还有待破解等,我们仍然必须敢于闯进创新的“无人区”,潜心蓄力、久久为功。而要做到这一点,“软件”上的“补丁”必须及时打好。比如加快完善法规制度,明确特征数据的运用范围,对个人生物特征数据实施限制性共享。比如进一步加强人工智能的伦理设计,对算法的理论预设、内在机制与实践语境等进行全流程追问与核查。比如以密码技术为核心,研发数据产生、传输、使用、存储全流程全覆盖的安全体系,融合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提升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只有让人们都清楚知道自己的“脸”是安全的,技术突破才能打开更大的空间。

  有人说,谁把握住了人工智能,谁就把握住了未来。人工智能是我们这一代人不能错失的宝贵机遇。不断优化制度环境,夯基垒台、补齐短板,激发人工智能的“头雁效应”,相信我们一定能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让智慧之光照亮未来之路。

  (作者系天津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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