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要打起来”到“都笑起来”——记者亲历建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进村办案
“有你们这样的吗!房子给你盖了,凭啥不给钱?”
“就凭你盖的房子质量不合格,一分钱也不会给,你爱哪告哪告去。”
……
6月1日,建昌县人民法院法官胡建国、书记员华艳丰专门到石佛乡大杖子村办理王某诉葛某给付工程款一案。还没进村部的门,里面吵嚷的声音就清晰地传了出来。大杖子村党支部书记葛长胜还气冲冲地摔门出来:“这事我管不了了,你们爱咋地咋地吧!”
调解成功
拍起桌子
原告王某与被告葛某系同村村民,葛某为村里的五保户。2019年10月,当地政府对葛某家的危房进行改造,王某承接了该工程。当时约定,建房连工带料总计需3万元,由王某垫付,待房屋建成、经验收合格后,再给付款项,建房款由政府拨付。但房屋建成后,葛某家表示王某所建房屋不合格,拒不给付款项,王某将葛某诉至建昌县法院。
又是一个“顶牛案”,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好似在提醒法官“这个案子不好调”。法官进门后,王某和葛某家人双方短暂地“罢战”,但不一会儿又激动起来,都感觉自己有理。虽然是分别做陈述,但那氛围更像是“吵架”,甚至双方还频频拍起桌子。这样的阵仗让华艳丰直紧张,小声地向记者嘀咕:“我怕打起来。”
现场转转
葛某本人虽然在场,但法官和记者都注意到了,葛某几乎未有任何的表态。葛某有智力和听力障碍,与王某争吵、辩论以及向法官陈述的,都是葛某的弟弟。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胡建国没有简单地下定论,也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提议到涉案现场实地查看。在查看过程中,胡建国向村干部和双方当事人分别了解事情的详细经过,以期通过“背对背”的方式找到调解的突破点。
经了解,该房屋已经由建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佛乡政府及大杖子村村委会联合验收合格。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已经多个部门、多次调解未果。“闲聊”中胡建国一下子抓住了当事人的“小心思”——贫困。葛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又无儿无女,生活困难,葛家人抓住了建房的瑕疵,想留下一些钱用作葛某的买药钱和生活用度,并不是不给,而是要少给。而王某也向法官表示,工程款可以不全要,但别让自己赔太多。
都笑起来
法庭外做功课,法庭内见效果,“背对背”果然比“面对面”好用,双方再重回村部坐下来调解,气氛缓和了许多。
掌握情况后,胡建国与村党支部书记一同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释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情绪逐渐稳定,而议题也从最初的“给和不给”变成了“给多给少”的问题,从最初的“爱咋咋地”变成了“法官作主”。
症结解开,事情就简单了,经过几轮讨价还价,最后调解议定,葛某一方当场给付王某1.5万元,案结事了。而听到胡建国说:“你们都是一个村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有啥事说开了不就完了嘛。”双方当事人一碰眼神,竟然都不好意思地笑了。
记者手记:在回建昌县法院的车上,整个案子的调解过程让记者回味无穷,同样是“庭审”,与经常采访的庭审差距咋就那么大呢?可就是这样的“庭审”,解决了一起多部门都未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到村部审案,这是为民司法的态度问题;庭外做功课,这是为民司法的方法问题;从对抗促成谈判,这是为民司法的能力问题;综合考虑各方诉求,对症下药,法理结合,这是为民司法的灵活性问题……经此一案,记者对“法无定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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