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商标以“自重”? 有只手伸得太长了

时间:2019-11-12 来源: 作者:

  戴先任

  权力之手不能继续乱伸,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要逾越权力边界。让市场的归市场,让行政的归行政。管住权力“任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任重道远。

  作为市场要素,商标使用授权应遵循市场配置原则,但河南新乡通过专设“新飞”商标管理领导小组,管制“新飞”小家电商标授权。该做法非但没有达到政府预期的目的,还引发了争议。(见2019年第20期《半月谈》)

  “新飞”品牌是当地的一块招牌,政府成立商标组对“新飞”商标进行管理,是将“新飞”商标当成了招商资源,以“新飞”商标为筹码,要求使用商标的企业迁往政府指定的当地产业园,从而促进当地产业发展、经济发展。

  为了繁荣本地经济的初衷无可厚非,但当地政府部门挟“新飞”商标以“自重”,这一做法却犯了“几重错”。首先在合法性上站不住脚。新飞公司虽属国有,但有自主经营权,当地政府部门将“新飞”商标捆绑上地方发展的战车,是严重越位,是在不当干预商标使用。

  这一越位做法不仅难以取得良好效果,还会适得其反。当地政府部门权力之手乱伸,却不顾当地物流和配套设施跟不上的客观条件。对于拒迁的企业则取消授权,进行简单的“拉郎配”,违背了市场规律。强扭的瓜不甜,就算企业入驻政府指定的产业园,最终也可能因为硬件设施不完善、营商环境差等原因选择离开。而且商标归属、使用授权频繁变动是对“新飞”品牌形象的透支。

  有违信誉的做法还可能损害授权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地方政府的形象与公信力。

  权力之手不能继续乱伸,要尊重市场规律,不要逾越权力边界。当地政府部门更应该做的是给企业更多利好,比如减免税收,比如让当地物流和配套设施能够跟上时代发展,通过简政放权优化当地营商环境。

  让市场的归市场,让行政的归行政。一些地方政府将商标使用权当成一种新的招商资源,与建设简政放权服务型政府的目的背道而驰,搅混了市场这潭水,损害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由此看来,管住权力“任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任重道远。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