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消费者个人信息专项执法行动

时间:2019-11-19 来源: 作者:

  法制网北京11月18日讯 记者 万静 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报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记者从中获悉,自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期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查办各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案件1474件,查获涉案信息369.2万条,罚没款1946.4万元。

  特别引发关注的是,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类行业,成为该违法行为高发的领域。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来看,当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主要高发在房产租售、装饰装修、教育培训等三个领域,其中,房产租售行业案件数量和涉案信息数量均列首位,查办案件273件,涉案信息数量153.2万条,罚没款428.2万元,分别占总数的18.5%、41.5%和22%。

  最突出的违法行为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0件,涉案信息276.3万条,罚没款1006.3万元,分别占总数的48.2%、74.8%和51.7%。

  据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杨红灿介绍,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案件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违法行为具有多发性,主要涉及房产租赁、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等多个领域,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其次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违法经营者往往通过便携式存储器、互联网等途径传递信息,并以电子文件形式,将消费者个人信息储存在网盘、电脑甚至自己的手机中,在与消费者联系的时候,一般都是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基本不与消费者直接见面,消费者很难知道违法者的真实身份。

  第三是案件查办难度大。据杨红灿介绍,电子文档具有难发现、难固定、易销毁的特点。执法人员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必须在第一时间综合运用控制现场、电子取证、询问当事人等多种手段,固定相关证据。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关键证据灭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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