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最严格监管”要做细做实

时间:2019-11-26 来源: 作者:

  斯涵涵

  据报道,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11月12日国新办举行的筑牢制度基础、提高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孙梅君介绍,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0章86条,是中国食品安全领域又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成果。

  据介绍,《条例》按照“最严格监管”要求,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无论从条文数目上还是覆盖的范围都大大增加,强化了生产、流通、制作等全链条监管,“最严格监管”成为关注重点。

  近年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每年查处违法案件20余万件,仅今年前三季度查办的违法案件就有14万件。这些数据一方面表明各地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维护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另一方面,凸显了违法成本较低、法律威慑作用不强等问题,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易发多发。

  从“身份不明”的有机食品到夺人眼球的“网红食品”,从校园内的营养餐到街头的餐饮店,从线上到线下,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屡见报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些违法经营者往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监管部门“捉迷藏”,遭遇查处后屡教不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与公共安全,成为“舌尖上的顽疾”。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修订的《条例》增设了农业投入品风险评估制度,严控源头风险;严查掺杂掺假;严格“处罚到人”、最高罚款达年收入的10倍;明确要求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惩失信失德;明确要求对“情节严重”者从重从严处罚,围绕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提高违法成本等重点内容,在食品安全法的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拓宽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广度与深度,提高了违法成本,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力举措。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需要善治。市场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快配套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严格监管执法,严守安全底线,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引入新技术手段,强化法规执行力,确保良法得以全面实施,实现全方位监管。经营者、监管者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假冒伪劣食品实行零容忍,坚决打击违法行为,把“最严格监管”做细做实,坚决捍卫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