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制假文书,真是“系统问题”?

时间:2019-11-29 来源: 作者:

 贺成

 据央广11月25日报道,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执行案件中开具两份解除失信执行人限制出境决定书,申请执行人认为法院为“老赖”创造出逃条件。而丹阳法院只认定其中一份决定书,解释另外一份决定书是系统自动生成不是正式文书,并表示这件事已由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

 现代化的智能办公系统偶尔可能会犯错可以理解。但是,非说系统可以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却不得不让人在心里打个问号。

 从报道披露的细节看,涉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原审、重审共计四次判决及裁定之后进入执行程序,但却一直是执行未决。这一案件判决难、执行难特征显而易见。执行人因此向法院申请了限制被执行人出境,但随后又在执行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作出了解除限制被执行人出境决定书。

 按照相关规定,法院可以解除失信执行人的出境限定,但同时也有一些相应的前提。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债务的,执行法院应当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如是,在被执行人不具备这些解除资格的情况下,法院还以“系统问题”为托辞,解释得通吗?

 法院的法律文书有固定的格式、唯一的案号,载有案件事实、庭审事实、法官司法论证的记录等,即便是最先进的AI人工智能系统也无法自动生成的吧?更有网友打趣说,可能涉事法院已经拼、追、赶、超完成了智慧法院的建设。另外,法律文书上的公章从何而来也是一个疑问,公章总不能也会自动生成吧?

 工作中出错,却屡屡甩锅,这次甚至甩给电脑系统,这事实在应该好好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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