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推广应用一个智能系统,实现全证据链审查11569次无一差错!

时间:2021-07-28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贵州省黔西南州公安局执法监督专班民警黄朝相,入警13年、入党8年来,不仅当好执法办案“守门员”,还成为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应用“总教头”。

  从无到有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

  “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能最高程度的辅助办案民警,对案件程序和证据进行智能型审查和校验,通过电子卷宗一体化流转,为民警办案取证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指引。

  2020年5月,黄朝相从一堂“公开课”上认识了“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想要深入了解该系统,却没有资料可学、没有老师可教、没有系统可用。

  在多方咨询下,黄朝相得知上海市公安局有完整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便立即申请前往该上海市公安局培训学习。后来,又到贵州省公安厅学习相关系统操作。

  去年7月,“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的部分功能成功嵌入黔西南公安的办案系统。“在一边学一边用的过程中,我逐步实现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有效结合。”黄朝相说。

  

  从“守门员”化身“总教头”

  “想要学会学懂学好这个系统,一定要有两个方面的清晰认识。”黄朝相在教学中强调,“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只是人工智能,无法自主学习,民警必须主动去‘教’它,它懂得越多,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同时要理清该系统和黔西南公安办案系统、政法协同系统之间的关系。

  为迅速推广“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在黔西南州公安机关的应用,黄朝相采用“请上来、走下去、网上见”方式,带领办案系统民警强化培训学习。

  作为“总教头”的黄朝相集中培训各单位派来的1至2名民警,手把手的将他们培训成“小教头”。再通过“云端警务”大面积铺开系统讲解,不定期到基层派出所了解执法办案民警对系统的学习应用。

  “通过培训,我了解到该系统对我们的‘善意’。就拿案件批注功能来说,多人作案或团伙作案,通过系统批注功能更能保证案件的完整性、真实性。”安龙县公安局“小教头”、法制大队副大队长代清化说,“课堂上理论知识通俗易懂,实操也是相哥步步指导,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从“要我用”到“我想用”

  “过去我们审查案件只能依靠人工,一个环节的错误就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产生。”黄朝相说,“但刚开始时,有部分民警对‘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的认知不到位,他们不愿意接触系统,也不带着系统一起学习补充‘能量’。我告诉自己,不能让大家的思想一直停留在‘要我用’上。”

  黄朝相又组织了30名民警到上海市公安局跟班学习,让大家体验完整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返回途中,大家争相讨论着系统的“牛气”,决心学习用好。“那时感到十分欣慰,大家的态度已经转变到‘我想用’了。”

  “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的应用让执法办案效率提高了、案件的瑕疵少了。”黄朝相说。

  目前,黔西南州公安机关通过“刑事案件智能辅助系统”录入案件20241件,上传证据页数2048986页,系统智能发现案件瑕疵点21047个,为民警提供证据指引7823次、智能阅卷205383次、智能编目239451次、移送组卷22681次,辅助民警开展全案证据链审查11569次,无一差错。(黔西南公安、黔西南长安网)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60/2021-07/22/content_125132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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