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比”1.02是如何做到的?这个炫酷的派驻检察室里有答案!

时间:2021-08-04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省市院工作部署,在原有驻法制部门检察室工作基础上,在公安万柏林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派驻检察室,打造出一个集前沿信息掌控、全方位法律监督、一线协作配合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化、规范化、集约化、专业化派驻检察室。

  

  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化检察室

  依托先进的“一体化、智能化”执法办案中心,借力现代科技手段,在全面应用、资源共享、整体升级上下功夫,全力打造派驻检察室“升级版”信息化建设。

  构建办案信息共享平台

  依托山西公安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等平台,实现与公安机关办案信息实时共享,通过全流程监控系统,实现对侦查活动全流程法律监督,真正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前沿阵地”作用。

  构建“一站式”办案平台

  依托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2.0系统、政法部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206系统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分析系统等,在派驻检察室建立“一站式”受案、分案、办案、监督等集约化工作模式,解决派驻人员、精力、时间不足的问题,增强派驻检察室工作效能。同时,综合运用各个办案系统的数据进行科学比对,排查出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有效提升监督质效。

    

  构建刑事速裁合作平台

  依托刑事速裁法庭和法院数字化庭审系统,搭建轻微刑事案件审理“快车道”,对危险驾驶类等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公安机关快速侦查,检察机关专人快速起诉,法院由一名派驻员额法官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缩短案件从侦查到起诉、审判的空间和时间距离,有效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司法效能。截至目前,已通过速裁法庭集中审理案件14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4.32天,确定刑量刑建议全部被采纳。

  

  

  

  构建新媒体应用平台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通过门户网站、手机APP、微博、微信等方式提供多种服务,广泛开展网上受理线索、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更加快捷地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线索,通过派驻检察室及时进行实地查验、调查核实,予以答复,真正让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获益。

  

  加强机制建设,打造规范化检察室

  派驻检察室作为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一种外部监督,与公安机关自身不断追求规范化、谋求创新发展的要求是相一致的,只有通过内外部监督同向发力,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检察机关多次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与公安机关达成共识,建立了一系列合作机制。

  强化规范建设,制定“1+5”配套工作机制

  2019年与公安万柏林分局签订了《关于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的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了派驻检察室职责、工作内容和方式。在此基础上,与区法院、公安万柏林分局、区司法局会签了《捕前分流工作的实施细则》《提前介入侦查工作的规定》《刑事侦查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施办法》《派驻检察室信息通报办法》及《速裁法庭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五项工作机制,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明确公检法司各部门在派驻检察室的职能、责任及合作模式,进一步细化具体工作范围、工作模式,理顺监督立案、提前介入以及“侦捕诉审辩执”各环节衔接等问题。

  实行“常驻+轮值”派驻模式发挥综合业务部对案件监督管理、质量评价、业绩考评等职能优势,将派驻检察室设在综合业务部。由综合业务部派驻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办案团队常驻检察室,通过线索受理、分流、实地巡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综合业务部3名员额检察官按日轮值,办理捕前分流、认罪认罚速裁等案件。综合业务部作为精准监督的“大管家”,能够对案件实行统一管理、流程监控,对线索受理后的走向及结果实现了“全程化监督”、“全方位控制”。其他部门员额检察官根据各自部门管辖案件类型实行轮值办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提前介入等案件,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监督的运行模式。

  建立内部协调配合管理机制

  制定《派驻检察室工作方案》《派驻检察室工作规范》等制度,明确线索移交流程,要求线索件件有回复、文书件件有反馈,形成全程闭环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工作日志,制订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捕前分流、提前介入、认罪认罚速裁、受理逮捕起诉案件、办案中心巡查登记簿等工作台账,所有案件受理、办理、审结情况均填入台账,相应审批和法律文书归档留存,确保全程留痕。

  建立案件双向考核评价机制

  发挥考核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将派驻检察室开展的各项工作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在考评指标中更加突出“两项监督”、认罪认罚、速裁程序适用的权重,倒逼检察官提升侦查监督能力。建立互通机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刑事立案监督、纠正违法、追捕追诉、批捕、不捕、起诉、退回补充侦查、不诉等情况,同时将上述内容分类登记、汇总分析,进行月通报或专项通报,为公安机关办案质量和执法规范化考核提供依据。

  加强职能建设,打造集约化检察室

  适应侦查活动集约化、扁平化办案方式,以侦查监督为切入点,将侦查监督的起点前移至立案后的“黄金24小时”,补缺监督空白,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捕前分流等职能,实现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全覆盖。

  做实“两项监督”提升案件质效

  派驻检察室通过审查卷宗、实地巡检等途径,扩展监督覆盖面,缩小“两项监督”盲区,实现监督与侦查同步,推动侦查监督程序运行由依附走向独立。一是通过办案系统,对全区刑事案件、公安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实现源头监督;二是通过案件管理流程数据和视频监控巡检,做到对涉案人员从进入执法办案中心到离开的全程无间断监督;三是通过实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向涉案人员、办案人员了解情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实现监督线索来源的多元化和线索传递的及时性。

  

  捕前分流降低审前羁押率

  对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预先指导、把关,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没有社会危险性的案件,建议不提请批准逮捕;对符合刑事和解条件的案件,前置开展追赃挽损、赔偿谅解等工作,促成当事人和解,建议直接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以来,通过捕前分流,审前羁押率已降低了22个百分点。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效显著

  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的前沿作用,以有组织犯罪、涉众型犯罪、疑难案件等为重点,加强介入侦查,引导侦查人员依法、客观全面收集证据,增强侦查人员的取证意识,对非法证据提出排除意见,保证公安机关取证的及时性、全面性、合法性,减少由于证据问题引发的“三延两退”情形,有效降低了“案-件比”。与去年相比,“案-件比”已由1.07优化为1.02。由该院提前介入的李某刚贩卖毒品案被评为“山西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要素”监督

  依托执法办案中心未成年人办案区等专门化设置,成立未成年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室,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一次性开展询问、证据提取、心理辅导等工作。目前,已运用未成年人办案区开展询问12次,心理辅导12次。

    

  建立共同化解矛盾机制,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敏感案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风险研判、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保证办案和监督取得“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截至目前,已配合公安机关化解社会矛盾10件12人。

  

  通过派驻检察室实时性、亲历性监督,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解决办案难题。例如,轮值检察官在办理郑某某危险驾驶案中,发现郑某某可能隐瞒党员和公职人员身份,通过查询户籍信息、讯问核实,均未显示郑某某真实身份,轮值检察官带着疑惑,审慎研判每一处细节,经过反复琢磨了解,突破当前查实身份手段的局限,利用社会保险信息与职业状况紧密相连,且具有真实性、客观性等特点,引导公安机关调取郑某某的社保信息,最终核实了郑某某公职人员身份。针对该案暴露出司法办案中存在的犯罪嫌疑人隐瞒政治面貌、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的问题,派驻检察室积极主动作为,建立犯罪嫌疑人身份核查机制,通过查询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进行身份信息“回头看”,对已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逐案核查。截至目前,已核查出隐瞒公职身份人员12人,并向相关单位通报。

  

  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专业化检察室

  万柏林区检察院在全力打造过硬队伍上下功夫,不断“加油”“充电”,确保派驻检察室工作持续续航。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派驻检察室设立党员先锋模范岗,教育引导派驻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派驻检察工作。

  

  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

  组建毒品、金融证券、电信网络、未成年人犯罪等检察官办案团队,开展跨部门专业化监督,实现办案资源共享,人员优势互补,凝聚监督合力。

  

  加强业务培训

  通过系统、科学、精准的教育培训,提升监督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踪反馈、引导侦查取证等方面的能力,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同时,针对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开展专题业务讲座,促进执法规范化。

  

  推动检警交流互换思维

  推动检警人员交流,互换侦查思维、审查思维,带动双方提升侦查和监督能力。

  

  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对派驻检察人员的廉政教育,引导他们摆正位置,摸清角色,既注重与公安人员协调配合,又突出监督刚性,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作用,将配合、制约和监督统一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司法目的中。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万柏林区检察院将以派驻检察室为前沿阵地和有效载体,把“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等检察司法新理念落到实处,为实现更高层次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提供实践样本,推动整体检察工作迈进全国第一方阵。

  

  (来源:山西检察)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0/2021-08/02/content_1251856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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