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市检察院:防疫期间落实认罪认罚"不打折扣"
“我自愿认罪认罚,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2月19日上午,一次“别样”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正在山东省荣成市检察院进行。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任务,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特殊时期的灵活办案模式,决定采取远程提审+视频连线的方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经与市司法局沟通协调,联合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微信群,检察官与值班律师就相关案件进行充分的沟通,认真听取律师对案件定性、量刑的意见。为避免与犯罪嫌疑人近距离接触,承办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同时,通过视频连线或电话连线让值班律师见证。
检察官在提审过程中,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值班律师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问题及程序性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确保其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犯罪嫌疑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表达自己认罪认罚的意愿,发表自己的悔过意见。
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条件。权利义务告知书、具结书等材料将由驻看守所检察官转交至在押犯罪嫌疑人再次确认签字,以确保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合法性。
2月份以来,该院通过此次特殊办案模式,已经顺利完成了对4名在押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工作,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日常检察工作的同步运行,确保办案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据了解,为打通远程具结工作,该院做了充分的准备,先由技术人员对远程设备进行调试,确保数据联接正常,再由防疫人员对远程提讯室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办案区的环境卫生。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该院还制定了疫情防控时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远程具结的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与案件办理同步进行。(记者匡雪 通讯员宋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