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 推动以案促改见实效
“局党组结合县纪委监委《监察建议书》意见,同意相关学校处理意见,决定给予陆朝华撤销教师资格和开除处分……”近日,雷波县教体科局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典型案例通报会,对4起案件处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重锤为在场干部职工敲响警钟。
雷波县教体科局开展教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典型案例通报会(王高强 摄)
今年4月,凉山州雷波县纪委监委在督查时发现谷堆乡中心校、斯古溪乡中心校、城关小学锦屏校区等学校个别教师存在无证驾驶、酒后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在督促严查相关问题的同时,县纪委监委紧盯问题背后存在制度机制和作风建设问题,向县教体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该局认真对照“建议书”压实主体责任,从根源上强化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做实以案促改。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在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的督导下,我们认真对照整改,厘清工作思路,深挖问题根源,由人事股和教育工委负责具体指导,从严明纪律作风、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师心理健康培训等方面入手,切实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县教体科局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5月,4名教师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撤销教师资格和开除处分。县教体科局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统警示教育会,对相关案例进行公开通报,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推动以案促改的重要举措,找准“病根开药方”,确保实现标本兼治。在开准药方的同时,县纪委监委还坚持问题导向,把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督促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责任部门找准风险点、强化日常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累计向相关单位制发5份纪检监察建议书,共提出建议10个,并督促及时整改。
“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聚焦纪检监察建议书落实情况,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强化结果评估考核,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防止‘一发了之’,确保‘药到病除’。”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宛远波 廖朝有)
编辑人员:张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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