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以党建带队建,防控、监督两不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第五检察部坚决按照院党组和大兴区人民检察院防疫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重防控、抓监督,采取灵活办案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高度重视
加强防疫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第五检察部严格落实登记和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部门检察人员离京、返京情况,部门负责人每天确认和报告检察人员体温及身体状况,督促返京检察人员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提醒检察人员佩戴口罩、手套等,并通过微信群发送科学防疫知识,举全部门之力,确保检察人员人身健康。
统筹安排
灵活办案
疫情期间,第五检察部在保证返京人员按要求隔离的情况下,提前部署业务工作,协调办案组人员,细化分工,明确期限。在岗人员积极开展工作,办案中灵活运用办案方式,通过快递、电话等途径与当事人及律师进行耐心沟通,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提前制定疫情期间矛盾排查应急预案,确保疫情期间无缠访闹访情况发生,民事诉讼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做足“尽调”
确保案件及时审结
居家隔离检察人员在严格遵守办案保密制度,确保办案安全的前提下,为确保办案进度,在家查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法律适用问题,在“裁判文书网”及“无讼网”查找与所办案件类似的判例,做足“案外”前期“尽调”(尽职调查)工作,确保隔离期满到岗后,及时结案,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疫情影响。
防疫前线
党员先行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支部认真落实党员“双报到”制度,党员自1月28日开始报到参加所在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尤其支部党员孟朝霞同志,作为一名老党员,积极参与到社区防控工作中,坚守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并兼顾办案和防疫工作,体现了党员的责任担当,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