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法院网上审理首例刑事案件(图)
胶东在线2月20日讯(通讯员 于思玮) “现在开庭!”2月17日下午两点,芝罘区人民法院第四十二法庭内,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落声,法官魏明东通过互联网实现了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公开审理,这是芝罘区法院首例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的刑事案件。
检察院在起诉书中认定:2014年,被告人白某某在医院儿科输液室门口,因儿子治疗缴费问题与被害人林某某发生争执,白某某采取拳打脚踢的方式将被害人林某某打倒在地,致被害人胸部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案件开庭前,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状态。受当前疫情防控影响,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庭前刑事法官分别与公诉机关、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沟通,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此案。
互联网庭审在民事审判领域已经得到广泛推广应用,但对于刑事审判来说,还是新生事物。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芝罘法院对系统操作、庭审流程、网络保障、突发情况应对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研究部署,确保本次刑事审判互联网庭审顺利进行。
开庭前,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和辩护人分别在自己所在位置连接互联网并登录网上庭审系统。办案法官首先登录庭审系统填写案件信息并生成庭审码,庭审码自动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公诉人与被告人手机上,各方根据短信提示进入网上庭审系统页面,输入庭审码即可登录系统参与庭审。
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直接通过视频进行同步庭审,在系统内进行递交证据、举证质证、发表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等,实时参与整个庭审活动。整个庭审过程严肃高效,声音清晰,画面流畅。该案将择期宣判。
本次刑事案件三方远程庭审的成功进行,将成为芝罘法院战“疫”工作的新起点,同时也芝罘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按下“快进键”。截止到2月17日,芝罘区人民法院已通过互联网法庭开庭审理案件58件。下一步,芝罘法院将加大互联网司法力度,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审判工作同步抓紧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