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到审判仅用13天,湖北荆门首例涉疫刑事案件宣判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月21日上午,湖北荆门钟祥市人民法院对钟祥市公安局2月上旬侦破的首例涉疫情网络诈骗案开庭宣判,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17岁)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该案从立案侦办、移送起诉到开庭宣判,仅历时13天,成为钟祥市公检法机关联手打击涉疫情犯罪,快侦快结、快诉快判的首起案例。这也是“战疫”以来荆门市宣判的首例涉疫刑事案件。

2020年2月7日,安徽池州市公安局贵池分局辖区发生一起涉及疫情防护用品的网络诈骗案件,贵池当地群众自发筹集善款44000余元,准备通过网络购买一批医用防护口罩,捐助一线医务人员,却在通过网络购买过程中被骗。案发后,安徽池州警方经过侦查研判,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网络地址在钟祥市境内,遂向钟祥警方发函协查。

钟祥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杨剑高度重视,立即指令由分管刑侦局领导牵头,抽调精干警力组建侦查专班开展相关工作。专班民警经过侦查,于2月9日上午在钟祥市旧口镇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并收缴作案用的手机、被骗部分赃款等物品。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侦破后,钟祥警方迅速将被骗赃款追回,及时返还池州市贵池区防疫指挥部,得到安徽池州警方高度评价并专门发函致谢。

从立案到宣判仅用13天

案件侦破后,钟祥警方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导办案。同时,将该案案情向市人民法院通报,力求快速审判。

2月13日,钟祥警方对王某某提请批准逮捕,同日市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某批准逮捕。

2月16日,该案移送起诉至市钟祥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检察院当日将该案起诉至市人民法院。

2月21日上午,王某某在钟祥市人民法院庭审中,对指控的事实、罪名没有异议,当庭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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