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 持续学深悟透《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
“‘监督’一词在《监察官法》中出现多达22次,进一步强调了内部监督的重要性,充分体现了‘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作为干部监督室负责人,必须刀刃向内,严管理、严监督、严问责,抓好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巢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部长陈小娟第一时间细致研读《监察官法》后郑重说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出台以后,巢湖市纪委监委迅速安排部署《监察官法》学习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研讨,迅速掀起学习热潮,营造浓厚氛围,积极推动《监察官法》贯彻落实。
全面系统学。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监察官法》,深刻认识《监察官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传达《监察官法》学习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将学习《监察官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学细悟,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和精神实质。
线上线下学。充分利用巢湖纪检监察网站、委机关微信工作群、“清风学堂”等平台,加大对《监察官法》的宣传,及时转发原文、专家解读等内容,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手机随时随地学习并交流学习心得,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压实“线下”学习,通过领导干部率先学、支部组织集中学、结合业务学、干部自学等方式,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同步开展交流研讨,切实提升学习质效。
结合工作学。将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与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相结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持续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将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不断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下一步,将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清风大讲堂、‘三会一课’、全员培训、组织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学习研讨,切实学深学透《监察官法》。”巢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何军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用心研读《监察官法》,用《监察官法》指导工作实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精准履职水平,用干部队伍高素质助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合肥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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