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宣州:学习贯彻《监察官法》忠诚履行职责使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将监察官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对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真正学懂弄通其中蕴含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监督、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纪委监委举办“领学微课堂”,专题学习《监察官法》。
近段时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官法》作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过硬本领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打铁的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这就要求我们在提升政治监督、发现问题、纪法双修等专业化能力素质上持续发力,确保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只有思想上充满‘电’、精神上补足‘钙’,才能在工作上加满‘油’……”沈村镇纪委副书记马林在谈及学习感想时表示。
“《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对监察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认真学习后,区纪委监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张磊对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有了清晰规划,“我们要进一步处理好‘派’与‘驻’、‘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的关系,围绕社保养老、就业、人事、低保、退役军人安置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掌握综合监督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断强化对重大事项、重要决策的精准有效监督。”
据悉,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开办“指尖课堂”,充分依托区纪委监委网站、“宛陵清风”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及时转载推送《监察官法》系列权威解读,并通过编印学习资料、开展集中学习、组织专题研讨等方式,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逐条逐句领会法条内涵,真正做到学深悟透。此外,区纪委监委还坚持把《监察官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贯通融合起来学习,在延伸、拓展、深化上下功夫,做到对标对表、学用结合、学用相长。
“在学习贯彻《监察官法》的实践中,我们坚持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抓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严肃村(社区)换届风气、民生惠农政策落实等监督工作,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方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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