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具体举措

时间:2021-09-15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自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昌吉州纪委监委牢固树立“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理念,立足职责职能,突出学用结合,强化监督执纪,将学习成效转化为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强大动力,始终以“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的政治自觉,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该州纪委监委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韧性和毅力,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时刻防范侵占公共利益以及由私营老板为个人消费行为买单等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加大对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治担当不足、“为官不为”“不出事也不干事”“只当和尚不撞钟”的问题。1至7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19件,党纪政纪处分201人,组织处理45人,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75件75人。

  制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方案》,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四个不摘”和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的监督,督促深入实施脱贫攻坚“问题清零”行动,纠治乡村振兴领域中盲目攀比、举债建设、重复建设等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奢靡之风问题,纠治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不力问题,推动解决扶贫项目资产底数不清、产权不明、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1至7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组织处理5人。

  聚焦自治区重点工作任务特别是安全生产,紧盯“两项群众工作”、信访问题矛盾排查化解等开展监督检查,制定《2021年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实施方案》《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养老保障、食品安全问题、基层水管单位“以水谋私”等21项专项监督,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聚焦“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落实、窗口单位服务质量、违规增加企业负担、惠企政策落实等10个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1至7月,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91件10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3人,组织处理20人。

  启动十一届昌吉州党委涉农惠民(惠农)项目资金和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对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个涉农系统4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联动巡察,对州自然资源局党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开展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肃查处了昌吉州公安局原局长甘旭杰、昌吉市公安局原局长谢斌充当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件,着力保障社会安定、守护群众安宁。

  督促县(市)纪委监委在2020年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基础上,针对昌吉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重点聚焦“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农村实体经济组织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定《关于开展基层“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州各部门单位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查处一批以权谋私、处事不公、作风不实、滥用职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巩固基层党组织执政基础。党史学习教育以来,制定推动基层监督措施18条,建立乡镇办案协作区28个,聘用监察信息员3084人,实行村(社区)两委正职和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制定“小微权力”清单75项、流程图180幅,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10件,处分13人。(昌吉州纪委监委宣传部李勇| 责任编辑 尹宗斌)


原文链接:http://www.xjjw.gov.cn/show/462-153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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