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推出十项措施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芜湖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部署要求,迅速推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服务疫情防控,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安全。
推行证照办理“容缺”“延期”服务保发展
1、复工复产企业需要办理民爆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件的,通过“安徽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通知企业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领取纸质许可证件,并在单位IC卡中写入电子证件;爆破作业人员到期换证的,由所属企业在“安徽省民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平台”申请,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先行审批、确认,待疫情防控解除后再提交相关书面审查材料并领取证件;需要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证的,通过“安徽省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快递送达。
2、复工复产企业需要自行招用保安员、提供跨省保安服务申请备案及撤销备案的,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芜湖市公安局保安监管办公室,符合备案或撤销备案条件的快递送达。
3、市公安局开通缴销、挂失印章电话咨询、预约服务(0553-2937295),为市区复工复产企业印章缴销挂失提供便利;对新开办企业印章刻制实行免费。
4、复工复产企业车驾管普通业务,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手机12123APP、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安徽政务网芜湖分大厅网上办理、快递送达;首次申领禁区通行证的,通过芜湖交警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快递送达;小型货车通行证在手机“城市令”APP申请凭电子通行证通行;有时限要求的车驾管业务,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交警开通服务热线(0553-5877119,12123)24 小时接受企业车驾管业务咨询;市、县车管所开通应急服务窗口,办理复工复产企业急需的车辆登记上牌、驾驶证补换领等业务。
推行治安交通管理“绿色通道”护航服务保安全
5、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落实警企对接机制,指导企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增加治安巡逻警力,护航企业生产;从重从快打击阻扰企业复工复产、影响正常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企业营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
6、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正反面,可无印章)的车辆保障无障碍通行;对未持证但经核实属于复工复产车辆、运输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的车辆、运输民生物资的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7、复工复产、生活生产物资等应急运输车辆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立即放行;需要事故复核的,通过邮寄事故复核材料至交警支队进行复核。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以教育为主,不予处罚。
推行户政管理“不见面服务”保民生
8、复工复产企业需要办理流动人口登记、从业人员信息申报的,通过“平安芜湖”微信公众号“实有人口登记”小程序办理。
9、复工复产企业员工需要办理居住证的,通过“城市令”APP及“安徽治安在线”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市、县公安机关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快递送达。
10、复工复产企业员工和其他群众需要办理出生、死亡、迁入、迁出等户籍业务的,通过“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APP网上申办,快递送达;迁出地公安机关要求更换过期《准予迁入证明》的,一律无条件为群众更换;急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过电话预约,分批错时到户政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