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 涉诈微信在学生间“买卖
“弟弟,你给姐收点微信号,把银行流水截图发给姐,姐告诉你给多少钱。"
“表姐,你要那么多微信号干啥?"
“姐想开个网店,需要很多微信号打广告。”
“收微信,200元一个号,联系电话132xxxxxxxx。”
因听信表姐张某的话,开鲁一学生在朋友圈、微信群发起了这样的广告。
2021年9月9日,开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一、校园买卖
卖微信号换零花钱
民警通过涉诈微信号,找到号主王某,王某系开鲁县某中学学生,未成年,因贪图蝇头小利,向收微信号的开鲁县某中学学生董某出售微信号码,董某又将包含王某微信号在内的多条微信号出售给其上家杨某,杨某购得多条微信号后出售后其上家张某,张某系开鲁县内高中生,刚满16周岁,也就是文章开头的主人公。
张某与其表姐张某某自2020年至今多次贩卖微信号,低价购得的微信号出售给网上认识的“小白“网友,经公安机关调查,截至目前,张某某出售了40多条微信,获得违法所得二万八千余元,其微信号货源绝大多数为开鲁县内高中、初中学生。
办案民警介绍,本案中涉及开鲁多个学校40多名学生,多个微信账号涉嫌诈骗。然而在调查中,包括张某在内的学生们并不知自己违法,都是抱着换点零花钱的想法出售微信号。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加强校园反电诈宣传
刻不容缓
据办案民警介绍,微信号里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这属于个人隐私,买卖和交易微信号是违法的。而被贩卖后的微信号,几经转手最终都成为了实施诈骗的工具。
犯罪分子就是充分利用了学生群体缺乏社会经验易轻信、法律意识淡薄等因素,将黑手伸进了校园。无独有偶。9月9日,开鲁县公安局民警在开鲁县一职业高中进行反电诈宣传时,一名女学生向民警反应自己刷单被骗1万余元,希望民警能帮忙追回。
“守护成长、反诈护航”“警察成讲师、反诈进校园”....。开鲁县公安局一直高度重视“校园”这一特殊环境、“师生”这一特殊群体,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民警多次深入校园通过讲课、交流会、面对面座谈、指导学校师生下载反诈APP等多种形式对学校师生进行反诈知识讲解,不断加大反电诈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提高学校师生反电诈能力和水平。
然而,要为校园筑起反电诈的铜墙铁壁,保护好校园这一片“净土”,还需学家长、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
三、民警提醒
这些诈骗易在校园发生
针对极易在校园内发生的电信诈骗案,警方进行了梳理,并归纳总结。网络兼职刷单、倒卖微信、QQ号、网游交易、申请信用卡等诈骗行为极易在校园内发生,且诈骗分子花样百出,在这里,警方教“您”三招:
一“保”。保护好个人隐私,不在网络随意泄露。
二“防”。寻找正规金融平台,不轻易转移财产。
三“沟通”。及时和身边人沟通,避免财产损失。
在此,开鲁县公安局提醒社会各方及广大群众: 坚决杜绝倒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手机卡、qq、微信等一切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账户,同时,请广大群众配合公安机关向亲属、朋友普及预防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如发现上述情况需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办理,是警民齐心协力,切实提高学校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共同织牢防电信诈骗安全防护网,营造浓厚反电诈氛围。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wjzx/2021-09-13/49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