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守护幼苗成长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众所周知,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但宪法并不是高高在上供人们瞻仰的,而是关乎我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我们所用的。

  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少年、法律这三个词总有太多的故事,牵动着太多人的心。今天我也想跟大家分享两个故事。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我来检察院之前。我是一名高中老师,教过的众多学生中,有一个男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那是一个很机灵的孩子,虽然我教他的时间不长,但他跟我关系却很好。

  升入高三,收到他的第一条消息,是说,姐,艺考第二。高考过后收到了第二条消息,说,姐,文化分够了。接着第三条消息,我以为会是,姐,我考上了。可是,这条消息来自他的妈妈,来自一通紧急的电话,伴随着焦虑和断断续续的哭泣。她说,解老师,您在哪儿?您能帮帮孩子吗?

  经这位妈妈叙述,我了解到,孩子跟父母吵架离家出走了,临出门前,妈妈很生气地说:我一分钱也不会给你!也许是青春期的叛逆与冲动彻底占据了他的内心,也许真的是身无分文肚中饥饿,这个曾经那么阳光开朗的少年,竟然动了抢劫的心思,而且也这么做了。孩子妈妈希望我能写一份证明,证明他是一个品行优良的好孩子终于今年暑假我又收到了他的消息,他说,姐,我考上了。

  他的故事让我意识到法律知识的缺失、法律意识淡薄是多么的可怕!由此我也下定决心学习法律、并在教学中渗透法律,机缘巧合下就有了第二个故事。

  我是一名检察新兵,也许是因为前些年当老师,所以对孩子们的事总是格外上心,因此我认识了院里一名未检检察官代志芳。她是我院刑检二部的检察官,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面对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她的心中也充满了柔情;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也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心理。

  她给我讲了另一个故事。17岁的小龙,一个孤独内向的孩子。母亲去世,父亲再婚,小龙自认已经没有家了。辍学之后他四处流浪打工,连身份证都没有,这次为了凑到回老家的路费,他把手伸进了别人的衣袋。讯问过程中,他一直低着头,不停地认罪悔罪,对于犯罪情节轻、主观恶性小的孩子,少年司法改革要求教育、感化和挽救,要给他们以新生。通过亲子教育,小龙回家了;通过联系当地政府,帮助小龙办理了身份证;通过合作企业对其帮教培训,小龙掌握了修车的本领,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写道: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句话适用于时局动荡的近代中国,在蓬勃发展的当代中国也依然适用。一个国家是否有活力,是否有后劲儿,是否够强大,全在少年。

  而我,作为一名检察人,今后无论在什么时间,不管在什么岗位,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用更专业的视角写好检察故事,用更温柔的力量传播法律知识,用更扎实的行动守护好每一棵幼苗的成长!

  桃城区检察院解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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