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收藏迷”展出“古董枪”涉嫌违法

时间:2021-10-28 来源: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几把“古董枪”,竟然堂而皇之地放置在人来人往的展厅里——这些“古董枪”的持有人洪某涉嫌违法。

  今年4月,警方在对辖区内一家民俗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在民俗馆一楼展厅里,摆放着5支枪形物展品。经提交专家鉴定,从年代上判断,其中一支为清代生产,其余为近现代生产,都是一般文物;从性质上判断,其中3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也就是说,这其中有3支是货真价实的“古董枪”。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持有人洪某是老物件的收藏爱好者,展厅内陈列的“古董枪”,都是10多年前附近别墅翻新装修时,工人在其中捡到的。洪某向工人购买了这些“古董枪”,摆放在自己经营的民俗馆内展示,用于吸引游客,招揽生意。

  警方现场对“古董枪”予以收缴,并将洪某带回警局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

  广大收藏爱好者,喜欢收藏是个人的自由,但前提是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枪支在我国属于严格管制对象,我国法律、法规对陈列展览用枪支有特别规定和要求,有关从业者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规范要求。除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其他人员不得未经批准持有枪支。

  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xwzx_3233/jfts_212/202110/t20211028_26743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政讯通•全国法制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法制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