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送法进村居解群众燃眉之急

时间:2021-10-28 来源: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谢谢你不仅讲法也讲理,让我们一家避免了‘断炊之急’!”近日,在渝中区上清寺学田湾社区调解办公室内,通过北京市中伦文德(重庆)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杜桂伦的主持调解,保洁员刘师傅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一致,物业服务公司同意先行支付一定的报酬后,他拉着杜桂伦的手,反复表达感激之情。

  事实上,对于律师主动走进社区基层、乡镇村居,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等,这只是最为普通平常的一幕。

  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律师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及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果,按照重庆市司法局党委、市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实施开展全市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树立重庆律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的良好形象,市律师协会在七届第二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上研究通过了全市律师行业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方案,通过全市广大律师开展“三项行动”“三大计划”助企发展法律服务、法治进村、公益法律服务进社区、青年律师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舒民忧、解民困;营造依法执业、服务为民的行业风气,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立规建制  激发自治活力

  “律师村居法律顾问,为各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诊脉把关’,有效激发了村民参与农产品市场拓展的内生动力。”在重庆市司法局驻村书记的组织带领下,重庆星空律师事务所、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等派驻律师担任村级法律顾问,下沉乡村“常跑腿”,主动对接帮扶当地村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帮助成立村居合作社,并修订《村规民约》,设置“法治院坝”,组建由老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的自治委员会,同时充分发挥好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小组等的作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强化民主决策,为规范村级事务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村居合作社,当地村民共同栽种南瓜、玉米等农作物,开展山地鸡、蜜蜂养殖等副业,利用当地民族特色建起天池苗寨等,共同探索开发当地旅游资源、农副产品产销途径,所得收入按律师协助下制定的合作社章程进行分配,既解决当地村民就业难题,又让以农业生产为主的村民将农副产品变现为经济来源之一。

  此外,各村坚持村务财务公开,村监督委员会按时审账,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村民监督。

  结对帮扶  提升法治素养

  “应律师为我们的事想了不少办法,现在区政府答复会尽快解决问题,给我们双方一个公平合理的结果,”武隆区后坪乡白鹤村村民许某提到与同村村民争执了数年之久的林地纠纷时,掩饰不住眉间喜色,“以前,我们两组人一见面不是动手打架就是发生口角纠纷。现在,我们双方在应律师的帮助下意见基本一致,还能和平相处了。” 重庆剑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应远华是武隆区后坪乡对口志愿律师之一,自市律师协会开展精准对接武隆区后坪乡后,应远华便在白鹤村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在他的帮助下,白鹤村田湾组与新联组村民林地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双方村民由一开始的剑拔弩张转变成如今的和平相处。 2019年11月,市律师协会对武隆区后坪乡开展结对帮扶,双方共同签订了《公益法律服务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市律师协会为武隆区后坪乡6个定点村各选聘了1名律师法律顾问,在接下来的3年时间里,法律顾问将每月提供一次面对面法律帮扶,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以案释法开展法律政策宣讲、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积极帮助化解精准脱贫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高当地群众法律意识,扎实推进基层农村建设的法治化进程。

  推崇教育  厚植德治根基

  武隆区后坪乡白石村的留守儿童小雨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他的父亲因过失杀人被判刑,母亲也离家出走,是典型的贫困户。这一特殊致贫案例的发生,让农村的民风家风乡风建设必须提上重要日程。在深化“三治融合”过程中,法律顾问与驻村干部一道,切实加大农村普法工作力度,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引领群众“德治”,并积极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老党员、村干部,深入到广大村民群众中,积极发挥好示范带动效应,引导群众树立道德观念,以身边事感染身边人,努力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道德风气。

  家风好了,村风也好了,文明乡风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村民的生活。在多方的努力扶持和积极帮助下,小雨没有因为贫穷而自暴自弃,通过努力,于去年以全乡第一名的成绩考入了武隆区最好的中学。活动现场,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法治扶贫”志愿服务队中的国浩律师(重庆)事务所李尚泽律师当即表示,将愿意对接资助小雨的学习和生活。

  法治进村  助推乡村治理

  今年5月10日起,市律师协会组织律师先后走进江津区、合川区、荣昌区、沙坪坝区等区县,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进村活动,与定点村镇共同签订《“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治进村活动合作协议》,明确了2名律师顾问、1名联络员,开展为期3年的联动服务,协同推进乡村治理。

  根据协议约定,由市律师协会、各区县司法局、所在区县律师事务所三方参与定点共建法治乡村,定点镇村负责选任1名兼职法治联络员,市律师协会指派1名专委会委员、律师事务所指派1名资深律师,通过举办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普法,指导兼职法治联络员及时反馈群众集中关注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并与对接的村居法律顾问保持定期反馈,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线上或线下交流,积极培育农村法律实用型人才。协议明确,各区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每年至少要在定点村落开展一次专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等主体举办研讨会等形式,对乡村干部及广大农民进行《民法典》的全面普及;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新建并依托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广泛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利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所长,引导村民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推动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名村居法律顾问律师与法治联络员、村两委班子及村社长组建微信工作群,有针对性地对出现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集中探讨,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组建村居视频咨询工作室、微信纾困群,为村民提供在线法律服务。开展法治进村活动,是市律师协会落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根据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开展工作,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开展普法教育,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努力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扎实抓好《宪法》和《民法典》宣传贯彻,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fwm/202110/t20211021_9874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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