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代表建议催生一份文件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方代表,您好!您的建议我们收到了。相关文件是在您的建议的基础上充实完善的。感谢您对民政儿童福利工作的关心,期待您继续指导。”2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收到了民政部相关工作人员发来的一条信息,让她既惊喜又振奋。

  工作人员所说的“相关文件”是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对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凶猛。关键时刻,人大代表为民发声尽责履职责无旁贷。这份《通知》的基础,正是方燕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出的一件建议。而从她提出这件建议到相关部门正式出台文件,仅仅用了10天时间。

  2月1日,方燕将一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未成年人弱势群体保护的建议》同时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政部以及中国政府网专栏。这件建议的主要内容就是要为疫情期间的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提供周全的保护。

  “疫情期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以及临时留守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更容易处于危险中。不同于能独立行动的成年人以及主流家庭中的未成年人,这类弱势群体缺乏监护人的保护,若是疫情期间被单独隔离,吃穿住行等都是无法自行解决的。”方燕认为,作为政府或整个社会应当在这个特殊时期多措并举给予未成年人弱势群体更多的关爱。鉴于此,方燕建议国务院或各省市可根据当地疫情出台相应细则,落实具体措施。如在隔离期间,规定当地民政部门联合街道办对未成年人弱势群体进行登记,包括但不限于居委会或村委会采取“一日三餐”和“一日一报”模式,除保障未成年人弱势群体的规律饮食外,还能时刻关切他们的身体健康状况,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

  与此同时,方燕认为我国有关未成年人的保护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扩大已有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的服务范围。她建议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现行法规政策中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扩大化理解,不但应包括平常时期因父母患病或死亡、外出工作等情况产生的既有“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也应包括在疫情特殊时期因父母死亡或隔离而增加的临时“留守未成年人”。同时,持续建设在疫情期关于“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未成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面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实施,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此外,方燕还建议及时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增加对疫情期产生的临时“留守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专门条款,如明确指定责任机关,明确保护地点及保护措施。

  接到这件建议后,民政部门迅速行动,在方燕这件建议的基础上第一时间出台了《通知》。据悉,对于建议中的其他一些内容,下一步还会视情况在后续政策文件中体现。

  而这是方燕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提出的4件建议之一。春节期间,她还先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等递交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普通公众丢弃的口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的建议》《关于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定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发案件的司法解释的建议》《关于加强法治建设 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的建议》。此外,从1月31日开始,作为陕西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方燕牵头组建了防控疫情法律法规汇编组,13位女律师志愿者经过四天四夜昼夜奋战,于2月5日完成了《疫情防控法律法规汇编及法律实务指南》汇编工作,面向公众在网上免费发放。 (朱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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