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区矫正机构扎实做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
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司法部的决策部署,贵州省司法厅立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严防严控,把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社区矫正工作与常态化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扩散,坚决守住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一 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 安排部署和督促指导情况
安排部署早。1月27日,下发《2021年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要点》,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要求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把疫情防控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防范意识,落实社区矫正机构疫情防控措施。4月13日,下发工作提示,将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评内容,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推动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开展。
工作措施准。6月28日,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分析研判会。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按照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及时补齐疫情防控短板弱项,从严从紧从细落实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各项措施。8月6日,制发《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机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处置方案》,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区矫正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由省司法厅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厅领导任组长,厅社区矫正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各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比照省级模式对本级社区矫正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方案》要求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工作,有针对性做好相关人员的心理辅导,切实做好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的宣传,坚决防止疫情输入,切实保障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生命安全。
督促指导实。每到基层调研,必问社区矫正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随时指导整改。遵义市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处根据厅党委的统一部署,于10月22日下午召开专题视频调度会,分别听取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司法局近期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汇报,对遵义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会议强调,遵义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切实按照谌贻琴书记、李炳军省长要求,从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深入细致抓好防控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落实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工作要求,充分应用贵州省智慧矫正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强化疫情防控常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教育,全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零感染、确保社区矫正对象零脱管、确保不发生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案(事)件。
二 遵义市社区矫正机构 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021年10月19日-25日,贵州省遵义市先后确诊新冠疫情肺炎确诊病例6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遵义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闻令而动,第一时间响应上级要求,研究细化应对措施,统筹做好社区矫正与疫情防控,全力维护社区矫正安全与稳定。
靠前指挥重调度。市司法局戒毒与社区矫正科及时下发《遵义市司法局关于全力做好全市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补充通知》,及时部署全市社区矫正机构疫情防控要求,接听基层疫情防控防控咨询15人次,提出工作意见15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健康码“双报备”制度,即同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司法所报备。
防疫执法两不误。为了杜绝疫情期间的人员聚集,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3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入矫宣告,确保了不因疫情影响耽误执法工作。
党员干部勇担当。汇川区司法局社矫科组织多名党员干部队伍深入包保的大连路街道易格孔社区点位,全力配合核酸采集点开展核酸检测服务保障等工作,积极保障设置的核酸检测采样点顺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湄潭县司法局社矫科组织全局矫正人员和司法所干部,到全县高速路最繁忙的西河下道口开展询问、测温、扫码、登记工作,严守县城北大门安全。绥阳县司法局社矫科带领司法所干部通过“社区摸排”行动的方式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对近期县外入镇、村的人员一一开展“一测二问三核查”,查清人员来源去向,核对身份信息,坚决阻断疫情传播的隐患,对不带口罩出行者进行劝说,普及疫情防控措施和相关知识。务川县司法局社矫科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控意识和法律知识,同时也大力开展防止以疫情之名开展诈骗的宣传。播州区司法局社矫科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严控社区矫正对象外出,通过电话报告、智慧矫正系统查询、微信群每日发送位置等方式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信息,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日将健康码情况报告司法所。
矫正帮扶显真情。遵义市矫正对象罗某某、王某某、汪某某、王某、梁某某、刘某某志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通过测温扫码、值班值守、义务送餐、捐献物资等形式,积极投入到抗疫前线。红花岗区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某自行采购5吨大米送往各采集点和抗疫物资集散点。参与社区卡点值守的矫正对象罗某某对工作人员说:“我因为对法律的理解浅薄犯了错,但是党和政府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特别感谢,也尤为珍惜。我要用我的实际行动来回报人民和社会!”
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临危不惧、迎难而上,为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常态化开展排查、落实社区矫正场所防疫措施、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科学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等,将社区矫正工作与社区矫正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了“两手抓、双促进”。截至目前,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中未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省社区矫正持续稳定。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ywgz_97/sqjz/202111/t20211108_71570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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