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动自行车将登记上牌 明年10月起不得无牌上路
11月2日开始,广州正式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登记上牌管理。这是笔者2日从广州交警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消息。当天,在前期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基础上,广州交警正式发布《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的通告》(下称《登记通告》)。
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广州交警提供“警邮网点登记上牌”“销售门店带牌销售”两种登记模式,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提交申请和预约登记,或选择在已备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门店直接购买已登记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后续,广州交警将密切跟进收集登记上牌情况,及时优化完善相关工作。
对三类车辆实施分类办理
笔者了解到,此次发布的电动自行车《登记通告》,主要是明确各类电动自行车登记的分类办理。
广州交警介绍,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白底黑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市民可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新国标车查询”栏目,输入车辆整车编码/车架号查询车辆是否属于“新国标”。
对于“新国标”实施前在用的,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获得CCC认证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22年9月30日前办理过渡期登记,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黄底黑字过渡期号牌和行驶证,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30日止。
“对于符合‘新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蓝底白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并按网约配送的用途使用。”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现阶段开展的网约配送电动自行车登记由企业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市民也可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带牌销售网点”栏目查询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直接购买已登记安装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涉及变更所有权、变更备案、补换牌证、被盗抢登记、注销登记等业务的,可到车管服务窗口办理。”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说。
采用预约制办理上牌业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扎堆登记上牌,广州交警将采用预约制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考虑到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大,目前符合《登记通告》允许登记上牌条件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应在2022年9月30日前预约办理登记上牌。”广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
笔者了解到,广州交警将设置宣传教育期,2022年10月1日后将对未登记上牌仍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依法予以处罚。
广州交警介绍,为最大限度保障权益,鼓励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保险。市民可通过线上电动自行车业务模块或线下业务网点购置电动自行车保险,由群众自愿选择是否购买。
针对市民比较关心的电动自行车通行范围优化调整问题,广州交警在会上表示,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统筹考虑市民电动自行车出行的实际需求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同时结合广州市非机动车道不足、慢行系统不完善等现实情况,进一步优化完善电动自行车的限行管理措施,后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发布实施。
今年以来,广州交警查处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75万宗,但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与安全问题依然突出。广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出行。不得驾驶非法加装或者改装、拼装、超标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广州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依照机动车的相关规定处理。
热点问答
问:如何定义“电动自行车”?
答: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定义,电动自行车为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因此,没有脚踏板骑行功能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款”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登记上牌的条件。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时,车辆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有改装的需还原,有加装的需拆除,车上必须能查到车架号(三无产品不能上牌)。
问: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如何申请备案“带牌销售”?
答: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加盖公章的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公司信用记录证明、销售车辆授权证明、承诺书原件,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电动自行车服务”模块,通过“带牌销售企业申请”栏目提交申请。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111/t20211103_10879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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