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一名男子贩卖国家保护鸟类被刑拘
时间:2021-11-10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说起呼和浩特回民区牛街的鸟市,很多人都知道,不少喜欢观赏鸟的市民都会去那里选购,不过这仅限于一些允许私人饲养的观赏鸟,要是有人敢贩卖国家保护鸟类,这可就涉嫌犯法了。在前不久,就有这么一名男子因为贩卖国家保护鸟类被回民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当场抓获。
日前,回民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回民区牛街鸟市暗中出售野生鸟类,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始调查摸排。
回民区公安分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王建平表示,回民区某地有人涉嫌销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该大队第一时间派警前往现场,现场查获红喉歌鸲6只,其他保护动物34只。
红喉歌鸲,也称为红点颏。是鸟纲、鹟科[8]的鸣禽。又名西伯利亚歌鸲。2016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21年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2000年8月1日列入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销售保护鸟类,而且数量这么多,这名男子的胆子还不小。经审讯,嫌疑人杨某某对其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的鸟是从别人手中购买来的,然后在回民区某地进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41条,杨某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民警已将杨某手中查获的野生鸟类移交到大青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妥善安置救助。
下一步,民警也将根据杨某从他人手中购买鸟类这一线索,继续深挖,加大对危害、买卖国家保护动物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饲养动物,不要出售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如果发现类似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wjzx/2021-11-09/50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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