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以证据“围城”突破零口供案件

时间:2021-11-17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小李,你结合办案经历,下周给新同志分享下‘零口供’办案的心得和经验……”刚从谈话区回到办公室,我就收到了领导的信息。

  坐在办公桌前,我思绪回到了参与查办的古某涉嫌受贿案件之中。该案是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办的首起“零口供”案件。因案件办理质量高、社会效果好,被评选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优质案件。荣誉背后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有一群纪检监察人默默无闻地付出。

  记忆回溯到去年炎夏,我们科室突然接到上级指定管辖的案件:省直某单位下属二级机构科室人员以承诺帮助某公司中标全省中小学校服供应商资格为由,涉嫌受贿15万元。

  拿到案件线索后,我心中一凉:直接行贿人已经离世,贿金来源及去向均不明晰,“死无对证”的局面对案件开展不利,而嫌疑人古某已被行贿人公开举报,恐怕早有防范。

  案件查办需要群策群力。在区纪委监委的统一指挥下,依靠办案协作区力量,我们迅速抽调人员组成专案组,忙碌有序地投入快节奏工作中。

  经排查掌握部分证据后,我们对古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古某明显有恃无恐,他编造虚假事实甚至辱骂调查组人员,常常以“记不清楚”“忘记了”“脑子受伤”等为由拒不回答,甚至将解释不清的钱款来源都推到死者身上。他吵看护、装生病,拒绝书写交代材料,与家属串供订立攻守同盟,编织一个又一个谎言。与此同时,调查组人员东奔西跑四处取证,却收获无几。

  调查组综合分析后,决定以“零口供”案件的标准,围绕“以审判为中心”进行扎实的外围取证,以证据“围城”,攻破这起行贿案件。我们不放过丝毫蛛丝马迹,奔赴全国十余地、行程上万公里,多方取证,谈话近百余人次,使用调取措施80余次,最终将古某谎言逐一击破,“从小窟窿里抠出了大螃蟹”,最终认定古某受贿金额为109万元。

  古某是比较顽固、棘手的调查对象,但是在三个月的历练中,我深切感受到了审查调查工作的苦与乐,纪检监察人的刚与柔,明白作为纪检监察人,我们肩负的职责何其光荣。

  2020年10月,古某因涉嫌受贿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0年12月,古某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纪委监委李瑞)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11/15/030102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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