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设立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检察院

时间:2021-12-15 来源: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12月1日闭幕的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批准设立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横琴合作区检察院”),作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人民检察院职权,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上一级检察院履行相应诉讼职责。

据了解,获准设立后,横琴合作区检察院将对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省检察院负责,由省检察院一并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在人事任免上,横琴合作区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均由省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任免。此前,横琴合作区检察院首任检察长周利人已经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与国内其他新区、自贸区检察院相比,横琴合作区检察院在组织设置上有所创新:由省检察院派出、所属市检察院作为上一级检察院履行诉讼职责的基层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gdzf.org.cn/zwgd/202112/t20211203_10896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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