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防疫期间为代表送去《意见书》和《明白纸》
“在疫情形势这么紧张的情况下,咱们检察院能够一手紧抓疫情防控,一手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不放松,持续为企业提供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司留启对山东省东营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答复的一份《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书》给予充分肯定。
2019年年底,该院检察长刘忠太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司留启,汇报检察工作并征求意见建议,同时也接到了司留启代表的一份意见征询,司留启代表就山东某企业与湖北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案,希望检察院能够提供法律监督意见,帮助企业挽回6000余万元的巨额损失。
“全国人大代表向检察机关征求法律意见,是对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的信赖,要充分发挥我们的职能作用,踏实负责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刘忠太要求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办公室高度重视该案,拿出分析意见,尽快予以解答。
考虑到涉案标的物可能存在被另案执行无法追回的风险,为尽快答复,承办检察官利用春节假期加班加点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因该案案情复杂牵扯利益关系较多,不是简单的法律咨询就能理清说透的,该院决定用抗诉案件的标准分析讲解。
通过查阅该案涉及的多份判决文书,了解案涉企业牵扯的多起诉讼纠纷案件,承办检察官归纳出争议焦点为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房地一体”原则法律适用问题,结合案件基本事实对原审法院存在的证据采纳及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进行了详尽阐述,提出了三项监督申请理由。为增强说理,承办检察官查阅了大量最高法相似判例并援引用以支持论点,就该案下步的救济途径及证据补充计划,最终形成了明确详细的《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书》。
《法律监督咨询意见书》不仅体现了法律答询,更反映出检察机关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运营的作用。针对原审中企业败诉的原因,《意见书》列明案件风险点,提出了担保预警和风险防控意见,帮助企业堵塞融资交易漏洞。同时,该院就该案中出现的裁判规则不统一等问题,向司留启代表提供建议,通过两会提请审议讨论,推进立法完善与司法实践的统一。
受疫情影响,该《意见书》于近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交付至全国人大代表司留启及企业手中供参考,受到他们的高度评价与感谢。
随着企业逐步复工复产,该院非公经济法律服务办公室又制发了《企业复工复产明白纸》,到该企业进行走访宣传,并就该案向企业跟踪了解后续办理情况,并承诺持续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帮助企业依法监督救济。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周越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