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司法形象在战“疫”中绽放光彩
疫情面前坚守审判岗位依法履职,既体现司法权威,又注重人文关怀,确保司法职能有效发挥,使民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情,让司法形象在战“疫”中绽放光彩。
在这场前所未有的战“疫”中,各级人民法院排好司法“战疫兵”,筑牢司法“防疫墙”,为疫情防控提供最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严厉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在重大疫情突发时期,各种矛盾复杂交织,社会综合治理尤为重要,司法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不二选择。202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加上之前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在重大疫情突发时期,为打击相关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依据。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的相关犯罪;坚决惩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防疫物资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的行为;依法严惩暴力伤害医护人员的犯罪;以及由此延伸的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对涉及重大突发疫情的相关犯罪案件从严从重的惩处,使违法犯罪者受到了应有制裁,起到了平民愤、消民怨、维秩序、助防控、保家园的作用,树立起了司法权威,也警示、指引、规范着其他社会参与者的一言一行,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通过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彰显法律温情。通过网络平台在线诉讼服务,全面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执行活动,为当事人参加诉讼提供高效便捷渠道,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民商案件,强调调解程序前置,发挥人民调解和诉调对接优势,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类案件,根据当事人请求积极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在优化市场法治环境过程中,为危机处置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加强法制宣传,为疫情防控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面对突发疫情,通过网络多元化渠道及时向广大民众普及防疫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发挥舆论正面导向作用,坚定进一步战胜疫情的信心。通过法律咨询、事件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普通民众的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避险自救能力,消除疫情面前焦虑、紧张和恐惧心理。通过义务的法律咨询服务,多形式的应急法治报道宣传,增强普通民众的规则意识,规范社会行为。同时,通过突发疫情时期的典型案例宣传,将重大突发疫情防控中所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在新媒体上大力推送,让普通民众认识到违法行为及违法之后可能承担的严重后果,为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营造应急处置和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
疫情面前,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不打烊”,采取一系列司法便民措施,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网上办案,案件审理各环节通过云上法庭实现线上办、远程办。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确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行使请求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案件予以中止。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举证,申请延期开庭的,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加强线上执行力度,及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并及时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坚持有利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原则,灵活变更执行策略,对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的组织、个人及其设备、资金暂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法官给予了当事人更加充分的理解与尊重,就相关事项提前告知、反复释明、充分协商,争取当事人配合支持,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工作。
“大难之中显担当”。充分保障每一个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权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好坚实后盾,是司法者的神圣使命。疫情面前坚守审判岗位依法履职,确保诉讼服务“不打烊、不断档、做保障”,严格司法标准,该打击的犯罪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宽宥的企业经济纠纷、邻里琐事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引导,既体现司法权威,又注重人文关怀,确保司法职能有效发挥,使民众感受到法治的温情,让司法形象在战“疫”中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