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最美法治人物”朱艳萍:执行局里的“艳”姿飒爽
时间:2021-12-29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在江苏省委宣传部主办的“江苏最美人物”评选活动中,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朱艳萍获得江苏“最美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朱艳萍,全市法院目前唯一的女执行局局长。2003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历经刑庭、少年家事庭, 2017年走上执行工作岗位。面对疑难复杂案件,她总是迎难而上、勇挑重担、攻坚克难。从事司法工作18年来,朱艳萍审执结各类案件近2600件,且无一错案。
踏上执行战线,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开辟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开展“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专项执行行动,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全力兑现百姓胜诉权益。她像凌寒盛开的一枝梅花,迎风雪、绽清香,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盐城最美法官”“盐城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朱艳萍表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将始终坚守法治初心,永葆为民情怀,甘当守护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服务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让司法的阳光更加温暖,让法徽的光芒更加闪耀。”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朱艳萍用自己的青春和热血播撒司法温暖,用忠诚和信仰践行司法为民,用自己积极的法律实践,书写了任职时许下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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