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被评为热门民宿,房东却不知情租客擅自将租屋变民宿还把房东告上法庭
房子被知名网站Booking评为热门民宿获了奖,房东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只因获奖当天房东才知道房子被转租成民宿。更让他郁闷的是,根据约定没收租客押金,却被租客告上法庭。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驳回了租客要求返还押金的诉讼请求。
一天,王先生意外收到Booking网站的一封邮件,标题显示他获得了2018年好评住宿奖。点开邮件,王先生发现得奖的房子确实是自己的,但是明明只租给了陶先生一家,前不久才退租,并没有做成民宿。王先生回忆起,之前物业经常打来电话询问有人到访,是否可以放行,而租客陶先生总说是亲戚来串门。原来,陶先生竟把房子挂到Booking网站上转租了。当初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约定了该房不得转租、群租,陶先生违反约定转租赚钱,这让王先生很气愤,没收了7500元房租押金。
陶先生却说,这套房子一直是自己和女朋友、表妹3个人居住,有时候朋友或客户会过来住几天,不属于转租。双方交涉无果,陶先生将王先生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王先生返还押金7500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双方在《房屋租赁协议》中约定,租房内常驻人员3到5人,陶先生不得将房屋转租、群租,如有违反,王先生有权终止协议,没收押金。一审法院认为,陶先生在承租期间确实存在将房屋用于经营住宿的行为,但王先生在租赁期间已明知陶先生的转租行为,却未提出异议,故应视为王先生对陶先生转租行为的同意,现王先生在租赁关系终止后以转租为由要求陶先生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没收押金,该项主张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一审法院判令王先生返还陶先生押金7500元。
王先生不服,上诉至上海一中院,称自己在租赁期间并不知道房屋的转租事宜,直到房屋收回,Booking寄来函件后,才知道房屋已被转租做民宿。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陶先生在承租房屋期间,将涉讼房屋挂在Booking上多次出租,并以此营利,显然是转租行为。双方在《房屋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房屋不得转租,事后陶先生虽多次否认,但王先生提供邮件证明了转租事实,而陶先生未能举证证明王先生知道房屋已被转租。因此,王先生没收预交押金符合双方《房屋租赁协议》约定,无悖于现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据此,上海一中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陶先生要回押金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