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强化10项措施战疫情 严打10类犯罪保稳定

时间:2020-03-16 来源: 作者: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潍坊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领导下,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迅速启动 10项战时措施,严厉打击10类违法犯罪,2万警力奋战疫情,全力以赴确保稳定。

  强化10项工作措施。坚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借机编造传播谣言、煽动对立情绪的,及时果断依法处置。严密卡点车辆核查,会同交通、卫健等部门,严格114个卡点查控,累计检查车辆150万辆次、人员275万人次。全力维护重点场所秩序,对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院、大型商超、药店等1100余处重点场所,部署2400余名警力,加强安全防控。妥善处置涉疫情防控纠纷,对借机滋事、扰乱秩序的,依法果断处置。从严查处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对拒不执行政府疫情防控决定命令、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拒绝阻碍相关部门人员采取防疫工作措施的,坚决依法打击。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制假售假、非法交易等犯罪行为。保障疫情防控车辆绿色通行,无专用通行证、确属运输防疫急需物资或生产生活物品的车辆,优先检测放行。保持高等级巡防勤务,开展公安特警武装巡逻,24小时屯警街面,对涉疫情警情快速反应、快速处置。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实行24小时信息网络安全巡查,维护网络良好秩序。严格队伍战时管理,开展“战时表彰”“火线入党”“送奖到岗”,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严打10 类违法犯罪。制定出台《潍坊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十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对以下十类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重点疫情地区来潍坊人员或与其密切接触者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隐瞒发病症状,欺骗走访人员、医务人员,妨碍疫情防控工作的;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人员、密切接触者及从疫情重点地区来潍坊人员,拒绝接受检疫、 隔离治疗或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仍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或者通过其他方式传播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隔离观察、封控等疫情防控公告后,村(居)、小区等管理人员拒不落实相关防控措施的;拒不配合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干扰疫情防控的;扰乱正常诊疗秩序,谩骂、侮辱、伤害医务人员,打砸、毁坏医疗设施,或者在医疗机构起哄闹事、挂横幅、堵塞大门及以其他方式扰乱医疗单位秩序的;编造虚假的疫情、警情,或者明知是虚假的疫情、警情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的;疫情防控期间,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的;生产、销售伪劣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的;其他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 3月2 日,全市破获涉疫情刑事案件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 70余人;办理涉疫情行政案件490余起,处理640余人。

  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严细实”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坚持“零容忍”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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