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两地检察机关"云"接力 协助律师异地阅卷

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您好,我是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我代理的案件已移送你们院审查起诉,我人在青岛,由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无法前往山东省梁山县检察院阅卷,该怎么办?”前不久,该院案件管理大厅接到一外地律师的求助电话,称需要办理律师异地阅卷。

  原来,刘律师在山东齐鲁(青岛)律师事务所执业,代理了该院办理的董某涉嫌职务侵占案,受疫情影响,刘律师人在青岛无法到该院进行现场阅卷,故打电话寻求帮助,希望该院帮助解决阅卷难题。

  该院高度重视此次异地阅卷申请,但具体流程和手续如何办理?该院立马向济宁市检察院请示,征求指导意见。随后,案管工作人员主动请求与律师添加了微信,通过微信详细介绍了律师异地申请阅卷流程。

  为确保律师身份及委托材料真实性,该院积极联系了刘律师居住地的检察机关——青岛市检察院,希望青岛市检察院为异地阅卷提供相关协助,同时双方就异地阅卷的申请、委托证明材料的审核、电子卷宗光盘的转交等具体环节进行了沟通。

  随后,刘律师将其律师执业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委托证明材料提交给了青岛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在工作人员审核后,梁山县检察院很快便收到了刘律师的律师代理委托手续。随后,该院将律师委托材料上传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将董某职务侵占案电子卷宗插入加密水印,按相关规定刻录了电子卷宗光盘。

  紧接着,该院启用机要通道将案件的电子卷宗光盘传送至青岛市检察院案管部门。青岛市检察院及时地将案件电子卷宗光盘妥善交予刘律师,实现了案件电子卷宗的安全对接。随后,该院案管部门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刘律师,确认其已收到电子卷宗光盘。

  “在目前受疫情影响律师几乎无法阅卷的情况下,我能顺利及时的查阅,多亏了你们周到的安排和帮助,我由衷地感谢你们……”刘律师收到电子卷宗光盘后,专门致电该院再三表示感谢。

  至此,该院首例异地律师异地申请阅卷任务得以圆满完成。据悉,本次阅卷也是济宁市检察机关首例异地阅卷案件,异地阅卷的做法不仅减少了律师疫情期间到外地申请阅卷被感染的风险,也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促进了疫情期间检察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记者匡雪 通讯员康亭亭 薛军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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