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检察院疫情防控中夯实检察担当

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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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东在线3月17日讯(通讯员 郑先奎) 在疫情防控和企业开复工交汇的关键时间,烟台市芝罘区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启动“疫”战检察工作模式,全力参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以“硬核”举措践行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扛牢政治责任 党员战“疫”一线当先锋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该院正月初三成立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员为先锋,以支部为堡垒,以突击队为旗帜,在第一时间把党组织的组织体系转化为抗击疫情的组织优势。

  下沉社区“双报到”。正月初四开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带头组织两批党员干警共74人次下沉12个社区,把守小区路口7个,出入登记、查体温、纠正不带口罩外出居民2800余人次;入户调查走访1400余户,发放宣传单500余份。

  全员冲向战“疫”一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2月10日开始至今,以3个支部为基础,由支部书记带队,全院96名干警轮流下沉祥发、环海路、西里,全天候负责卡口防控。

  挺身而出专攻硬骨头。先后派出14名干警常驻火车站、黄务隔离点、幸福办事处等8个涉外疫情防控点位,对进出人员登记、量体温、杀菌、消毒。3月3日,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德平又带5人组成“四进”工作组,下沉幸福办事处1个企业7个社区,全力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夯实检察担当 精准发力保障复工复产

  面对疫情大考,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和预判思维,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紧密结合,为辖区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全力护航企业复工复产。

  着眼大局,提前谋划。2月20日该院党组出台《关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意见》,以11条措施全面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芝罘区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肯定。

  紧盯“三重”,精准对接。由2名党组成员担任芝罘区“幸福新城建设”“烟台海上世界征迁”“芝罘仙境项目开发建设”等项目指挥部成员,组建服务专班,开辟绿色通道,即时为重点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由优秀党员、检察业务专家组成专班,以“三位一体”模式,对受理的涉企案件,在遵守保密规范和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通过电话、远程提审等方式加快办案节奏。对符合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法从快办理,避免因疫情延长办案期限。

  线上线下结合 “疫”战检察工作模式高效运行

  创新“线上”远程提审与“线下”驻所检察方式,成立“涉疫情防控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涉疫情刑事犯罪快速反应机制,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姜远斌牵头成立三个专业办案团队按照罪名划分,专门办理涉疫案件。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坚持提前介入,对13种涉疫情刑事案件优先办理。探索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组合拳”,在公益诉讼中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食品安全领域经营者的违法成本,形成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

  启动疫情期间网络案件办理模式。自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共受理批捕、起诉案件57件,通过远程提审的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110人。对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与法院共同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案件35件。对群众申诉控告的案件,电话答复40余次。期间办理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案件和涉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件各一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启动监管场所监督疫情特殊状态。与公安看守所密切配合,自1月24日开始,该院派驻人员与公安民警同步进入监区封闭,24小时值守看守所,与看守所共同战“疫”,就疫情防控中的隐患逐一排查,切实发挥了疫情防控期间保证监所安全的检察职能。

  紧盯食药安领域,公益诉讼取得新突破。该院办理的五名商贩销售染色黄花鱼案,检察机关指控犯罪公诉意见及消除危险、赔礼道歉、十倍惩罚性赔偿公益诉讼请求均获人民法院判决支持。疫情防控中,该院还结合办案主动督促,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防疫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了解废弃口罩、防护服等物品的处置,提出检察建议,消除安全隐患。

  普法宣传同步跟进,强化正面舆论导向。作为全国检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该院迅速行动、以笔为号,第一时间吹响芝罘检察战疫宣传集结号。疫情以来,该院新宣部门共发微信宣传稿64件,其中原创24件,信息稿30余件,多篇稿件被省市院及媒体采用,及时展示了疫情防控一线的检察担当,凝聚了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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