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法院“线上调解”巧执行 立案一周内成功腾房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齐鲁法制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曲衣羽)2019年,赵某看上了一套门市房,与某实业公司签定了该门市房的买卖合同,因姜某仍在房内承租,三方便约定,姜某将租金直接支付给赵某,待租赁合同到期后,姜某搬离。期间,赵、姜二人因琐事起了冲突,合同到期后,姜某不仅没有支付房租,而且拒绝交房,赵某将姜某诉至法院。经荣成法院调解,二人约定姜某支付赵某2.5万元房租,并于2020年2月11日前搬离,如逾期,姜某需支付1万元违约金,同时支付逾期搬离期间的房租。

  年后,众多商家因疫情休业,赵某正想趁此机会将房屋装修一翻,待疫情解除后开业,不料姜某却迟迟不肯交付房屋钥匙,索要无果后,赵某于3月10日申请强制执行,随后案件分到了执行干警谭宁宁手中。

  “电话执行”巧化解

  立案一周内成功腾房

  经过一个多月的防控,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荣成法院线下执行工作在做好防控的同时也逐渐恢复。谭宁宁考虑到此案执行标的特殊性,通过传统执行手段不能达到很好的执行效果,最高效快捷的方法就是调解,不仅可以执结此案,还可以缓解双方僵化的矛盾。为保证赵某能及时装修复工,谭宁宁立即开始了双方的调解工作。

  谭宁宁多次电联姜某,告知其如拒不搬离,不仅会面临高额的违约金及租金,荣成法院还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得不偿失。经过几天的劝说,姜某想通,但因疫情影响,姜某一段时间不能工作,经济方面颇有些紧张。对此,谭宁宁又马上联系赵某,劝说双方各退一步,赵某可以早日装修复工,双方僵持的后果对赵某也非常不利。在经过谭宁宁多次以对方角度考虑后,赵某决定放弃违约金及逾期租金,同意和解。

  3月16日,谭宁宁从姜某处取得了钥匙,到现场交给赵某,并协助二人做好相关的腾房手续。才不到一周时间,一场双方僵持的矛盾就此化解,赵某顺利开始装修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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