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也能“共享”?全国首创“共享法庭”为何让群众拍手叫好?

时间:2022-04-20 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共享法庭是继浙江杭州互联网法院、移动微法院之后,浙江法院推出的又一个重大改革创新。它“不增编、不建房”,以“一根网线、一块屏”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具备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每个“共享法庭”配备一名联系法官和一名庭务主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普惠均等的司法服务。

  

  临安上田“共享法庭”

  2月22日,湖州,长兴。“共享法庭”在县妇联、县第二小学启用。

  3月2日,宁波,鄞州。“共享法庭”入驻柳安社会治理研究院。

  3月3日,杭州,建德。“共享法庭”在共同富裕先行区·安仁联合体揭牌。

  ……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之际,各类特色“共享法庭”已悄然在之江大地上争相开放,装点春光,诉说着历经一个冬季的孕育和成长。

  时针拨回到2018年,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在上田村试点建设了首个“微法庭”,创新运用数字化手段参与融入基层治理,这便是“共享法庭”的雏形。

  2021年9月15日,省委书记袁家军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考察数字化改革工作,并通过视频了解上田“共享法庭”建设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共享法庭”是一个重大改革,是法治浙江建设中的创新探索,值得总结推广。

  2021年11月3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浙江省全面加强“共享法庭”建设健全“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至此,方向明,步履坚。全省法院闻令而动、只争朝夕,积极推动各地党委政法委牵头成立协调小组、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制度等,持续推进“共享法庭”落地开花。

  “‘共享法庭’是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的重要实践,是服务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有效载体,也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表示。

  

  数字空间的“虚拟”法庭

  

  各地法院“共享法庭”开展相关培训

  “本来海岛之间要倒两班船,来回路上就要花费大半天时间,好在有了‘共享法庭’,让我们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2021年11月30日,家住岱山县衢山岛的被告毛某与舟山市普陀山的原告贝阿婆,通过“共享法庭”视频连线,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共享法庭”打破时空限制,将司法服务的载体和触角延伸到村社最基层,形成涵盖镇街、村社、网格、行业协会的城乡司法服务新布局。

  “‘共享法庭’可连线法官提供指导意见,让我在调解时效率更高,底气也更足了。”通过西塘法庭邹法官的在线释法和解答,调解员小凌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案。年过七旬的当事人王老太紧紧握住小凌的手,连连道谢。

  随着“共享法庭”不断触达社会治理末梢,基层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亟待高质量专业化的调解服务,除了通过具体的案例连线法官获取专业指导,各地也纷纷开展相关培训。

  2021年12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开展调解指导“云”培训,来自辖区20余名调解员参加。“这次培训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充分解读了人民调解的相关法律规定,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调解要点,提升调解业务水平。”参加培训的调解员表示。

  同样,平湖市人民法院也通过线上开展调解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纠纷能力培训、编写“无讼”案例、旁听案件庭审等方式,组织多个村(社区)的“无讼”调解员参与“云课堂”,“零距离”体验法庭举证质证、辩论、调解等过程,大幅提升了基层调解组织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和效率。

  “‘共享法庭’是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前哨’,强化其调解指导、基层治理等功能,有助于实现矛盾纠纷化解‘136’工作格局,即10%化解在县级、30%化解在镇街、60%化解在村(社区)和网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建乐表示。

  在江山市人民法院清湖“共享法庭”,除了标准配置外,还设有一个16平方米的数字审判庭,对调解不成的纠纷可以及时组织线上开庭,让群众“最多跑一次”就能解决纠纷。

  在2021年第八个“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全省法院依托“共享法庭”开展“百庭百讲”普法教育活动,从直播庭审以案释法,到日常问题普法说理,再到法官现场讲解“共享法庭”操作实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提升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

  截至2022年2月28日,全省共建成“共享法庭”21780个,10个地市已提前实现“共享法庭”覆盖县(市、区)60%以上镇街、60%以上村社、3个以上行业或组织的第二期建设目标。

  这些“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共享法庭”,通过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丰富功能内容,真正实现了优质司法服务的共建共享。

  “四治”融合的法治底座

  

  群众观看庭审直播

  “法官,我看到你们在‘共享法庭’、抖音和村里的曝光信息了。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能和对方协商一下,早点把我的照片撤下来。”2022年2月18日下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翁某主动致电法官,要求履行义务。

  近日,龙游县人民法院部署开展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集中曝光行动,利用“共享法庭”、官方抖音号、今日头条号、“龙游通”党政基层智慧治理平台等载体同步发布敦促履行公告,开展失信直播、短视频轮播,总计发布失信信息100余条,吸引超过15万人次参与、围观。

  “通过这种形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的做法非常好,希望这样的活动,以后能多开展。”2022年2月18日,参加常山县人民法院利用全县“共享法庭”集中发布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公告、典型案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宣传视频等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意犹未尽。

  “共享法庭”作为党委政府“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促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桥头堡”,培养一批乡村“法治带头人”和调解工作行家里手,通过与“基层治理四平台”的协同对接,推动全科网格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淳安县人民法院依托“共享法庭”,通过线上讲授调解技巧、一法官一纠纷的“一对一”实操模式等,补齐庭务主任、调解员、代办员等法律专业知识不足的短板,将这批以往基层治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土专家”转变为“法治带头人”,更好地服务法治乡村建设。

  桐庐县人民法院巧借当地“新村夜话”品牌,开展“百家共享法庭‘数’说新村夜话”活动,深入村社开展法治宣讲,近距离听取村干部、村民的意见建议。

  瑞安市人民法院多次组织辖区范围内“共享法庭”庭务主任开展线上e课堂培训,阐述“共享法庭”建设理念与意义,详细介绍“共享法庭”功能应用、庭务主任职责,并联合温州市矛调中心开展调解业务培训,确保“共享法庭”发挥实效。

  “我们将坚持把‘共享法庭’作为建设法治社会、打造法治乡村的最小单元,推动基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生态,实现基层治理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程建乐表示。

  

  法助共富的多元载体

  “金融‘共享法庭’为我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2021年11月中旬,某银行代理人小周通过设在该行的“共享法庭”申请,在法院和银保调委的协调下,为该行一家民营光伏企业借款人在归还欠付利息的前提下获批展期,并得到债权司法保障。

  调解的达成让这家民营光伏企业避免了因银行贷款陷入违约困境,有效降低企业和向企业出租土地进行光伏发电的村民的损失,维护了当地供电系统正常运行及民营企业稳定发展。

  汇聚了全省80%以上金融机构总部的杭州新上城区,因地制宜打造金融“共享法庭”,借助集立案、庭审直播、司法信息公开等入口于一体的线上平台,保民生、促生产,助力跨越“数字鸿沟”,共享“数字红利”。

  “做生意难免有纠纷,以前遇到纠纷都要上法院,不仅时间上耗不起,即使赢了官司,日后也丧失了一个生意伙伴。真的没想到,现在通过‘共享法庭’在线求助法官这么便捷,对于轻纺城中我们这样的纠纷高发群体来说真的是太好用了!”2021年12月22日,柯桥轻纺城市场内的一起商事纠纷通过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共享法庭”,在祝世强法官的远程在线指导下顺利化解。

  同为民营经济十分活跃的温州乐清,在外商会众多。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和广州温州商会乐清分会,联合通过“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大大节约了当事人异地诉讼的成本。

  “充分发挥‘商人纠纷商会解’和‘共享法庭’的叠加效应,为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乐清法院民四庭庭长韦开云表示。

  2021年,建德市乾潭镇组建了以率先致富的安仁村带动周边5个村发展的共同富裕先行区·安仁联合体。随着村级体量增大,公共资源共享,投资经营加速,为更好防范化解建设过程中潜在矛盾纠纷,2022年3月3日,安仁联合体“共享法庭”应运而生。

  “通过‘共享法庭’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庭审直播、法律讲座等活动,为共富发展过程中打造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重点民生工程、保障生活和谐有序提供法律指导,提升群众法治素养。”建德市人民法院院长戴朝阳表示。

  创新司法服务“供给”,促进基层“四治”融合,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共享法庭”建设的相关工作入选了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得到新华社、央视等中央媒体的关注报道,也收获了老百姓的普遍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党委领导,鼓励各地法院大胆探索、丰富场景,着力提升运行实效,同时深化‘人人都是设计师’的理念,畅通用户反馈渠道,加快‘共享法庭’平台迭代升级,推动更多要素在‘共享法庭’上集聚。”李占国表示。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47/2022-04/15/content_126167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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