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6起案件适用小额速裁 当庭“云”送达一审终审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您好,您的案件已经正式立案。疫情期间,您是否方便在线开庭?”

  “疫情期间也可以开庭?!我方便!”

  “经审查您的案件应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已经电子送达至您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一审终审?太好了,这样我很快就能拿到生效判决啦!”

  2020年3月16日,通州法院速裁审判“牵手”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将小额诉讼程序、在线庭审、要素式审判、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电子送达文书等功能有机融合,快速开庭审结6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隔空”打出提升速度“组合拳”,激发最大程序效能,有效降低当事人时间和交通成本,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

  案情简介

  原告系通州区某小区业主,于2013年在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六套商品房,被告未在房屋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办理房屋产权证,原告以被告违约导致逾期办证为由,诉至通州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六套商品房逾期办证违约金。

  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该批案件标的额都在5万元以下,虽然被告对违约事实不予认可,并且对此前的同类判决提起了上诉,但上诉案件均已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结合生效判决示范机制,该类案件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应当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3月16日下午,通州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线审理了该批6起案件,当庭宣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并当庭电子送达判决书,案件一审终审。

  速裁“牵手”在线庭审

  隔离疫情不隔离正义

  新冠肺炎战“疫”打响后,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健康安全,有效满足当事人高效解纷需求,通州法院开启“云”诉讼模式,提供全流程线上诉讼服务,在线立案、在线查询、在线开庭、在线调解谈话等,同时明确在线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隔离疫情不隔离正义。

  经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双方均具备在线庭审条件,法官全面告知在线诉讼须知及双方权利义务,指导双方及时登录系统上传诉讼材料,确保在线诉讼活动顺利开展。

  速裁“牵手”要素式审判

  简化程序不减损权利

  为提升案件审理速度,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向双方当事人发放案件审理要素表,指导双方当事人可对无争议事实进行确认,对有争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并根据双方诉辩意见确定案件争议焦点,告知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准备证据。

  庭审中,法官结合要素表直接围绕双方诉辩意见、案件争议焦点及案件要素进行审理,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实现一庭审结。

  速裁“牵手”裁判文书自动生成

  缩减篇幅不缺失要点

  与法官自行撰写裁判文书不同,本次裁判文书应用了要素式裁判文书自动生成功能,通过从审判系统中自动提取当事人信息,从要素表和庭审笔录中提取案件审理信息,并根据法官勾选的文书要素,形成令状式裁判文书。

  文书篇幅大大缩减,核心内容、裁判要点一目了然。

  速裁“牵手”电子送达

  降低成本不降低效率

  根据《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受送达人明确表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电子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当事人提出需要纸质裁判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经双方当事人明确同意,承办法官将电子版签章文书发送至双方电子邮箱,实现裁判文书一键送达。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后,通州法院迅速部署落实改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在“多元调解+速裁”工作中的先发优势和样本经验,有效整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中的多项措施,打出提升速度“组合拳”,让审判工作提速增效,有效节约当事人参与诉讼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

  同时,在多元调解工作中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完善诉非对接机制,培育和发展多元化解纷力量,为当事人提供更为多元的解纷渠道,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

  近两周,通州法院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已经高效审结民商事案件200余件,案由涉及物业供暖、买卖借贷、商品房预售、劳动争议、抚养费追索等多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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