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出击“零接触” 芝罘法院快速执结多起案件

时间:2020-03-23 来源: 作者:

  胶东在线3月20日讯(通讯员 宫小荃 于妍) 疫情当前,芝罘法院在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的同时,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做到防疫执行两不误,切实发挥执行局快速执行团队的作用,稳妥有序开展执行工作。

  线上查控划拨案款 快速执行解纠纷

  近日,芝罘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电话沟通的方式执行到位一笔执行款,使两位申请执行人在这个初春感受到不一样的温暖。

  申请执行人王某、李某原为被执行单位的员工,因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向烟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9年7月9日,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于2019年10月9日前支付两申请执行人款项8万余元,逾期支付还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调解协议达成后,被执行人仅向每位申请执行人支付1万元,后再未向其支付任何款项。

  拿到案件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向被执行单位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亦未报告财产。当前正处于特殊时期,不能进行线下执行,执行法官经电话不断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对其进行劝说。与此同时,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账户有入账情况,便第一时间将其账号冻结。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被执行人迫于法律的压力,当晚就将执行款打入法院账户。

  从立案到执结仅用20天 古稀老人顺利领到赔偿款

  2月23日立案,3月13日案款到位。疫情期间,执行法官克服重重困难,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电子送达等手段,仅20天即执结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疫情期间,芝罘法院严格限制会见当事人次数,案件立案后,执行局快速执行团队承办法官在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向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并电话告知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李宇(化名)系被被执行人王辉(化名)饲养的大型犬只惊吓摔倒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由于申请执行人已年逾七十,其配偶也已年迈,所以不得不雇人护理,这让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得知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刻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待法定冻结期限到期,法院便会立即将案款扣划,届时就可以来院领取案款。该案从立案到结案前后只用了不到20天,申请执行人对执行结果十分满意,并对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连连点赞。

  因前夫阻止其探视女儿 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抚养费

  申请执行人张亮(化名)和被执行人陈丽(化名)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经调解自愿离婚,约定婚生女由申请执行人抚养,被执行人按月支付抚养费。但被执行人自2014年5月起一直未支付抚养费。

  在电话约谈中,被执行人称,她之所以迟迟不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抚养费,是因为申请执行人以各种理由阻止其探视女儿。被执行人作为孩子的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使她不得已采取迟延交付抚养费的方式,想以此来逼迫申请执行人允许其行使探望权。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对被执行人身为人母的心情表示理解,同时也告知被执行人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不按时履行义务不仅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还可能承担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即刻将抚养费足额打到法院账户,但恳请承办法官待疫情结束,自己如约见到女儿后,再由承办法官将抚养费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承办法官予以准许,并将本案执行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的探视权相关事项告知申请执行人。最终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暂将案款留存法院,待疫情结束后尽快安排被执行人母女见面,届时再来领取案款。至此,本案顺利结案。

  特殊时期,芝罘法院重新调整执行局组织架构,增设快速执行团队,重塑执行理念,实现科学分权、繁简分流、精细分工,将小额涉民生案件作为执行重点,大力提升了执行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执行法官灵活运用网络查控、电话沟通等线上方式,“零接触”执行案件,既缓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保护了当事人和执行人员的身体健康,不仅保证了执行力度,而且彰显了执行温度,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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