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法院“云”宣判一起刑事案件
时间:2022-04-21
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被告人,视频画面是否清晰?声音能否听清?”“清晰,能听清楚。”“鉴于目前的疫情原因,本次宣判采用远程视频方式……”3月25日上午,一场特殊的“云”宣判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公开进行。取保候审在家的被告人石某通过“云庭审平台”参与“云”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1年6月,被告人石某明知被告人李某销售的“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品牌的白酒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在被告人李某的指使下多次帮忙运前述假酒至同案人童某经营的“德邦物流”代收站。同年6月28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石某运送假酒的车辆上扣押到假冒注册商标的茅台酒24件。经核算,被告人石某参与的销售金额为9万余元。
因被告人石某现取保候审在家,根据当前莆田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了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当事人健康安全,降低风险。城厢法院刑事审判庭首用“云庭审平台”对被告人石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一案进行“云宣判”,实现了案件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及时审结,提高审判效率。
下一步,城厢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通过信息化的方式开展司法审判工作,降低诉讼成本,确保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城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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